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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秋粮收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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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市粮食局召开全市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今年我市秋粮生产态势,听取各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秋粮生产形势和开展秋粮收购情况汇报,就做好今年我市秋粮收购工作提出6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到实处。各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成立秋粮收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粮食收购活动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正确把握形势,积极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当前,粮食市场价格处于高位运行,粮食市场形势仍然非常复杂,抓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体水平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农业区、县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中心任务来抓,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稳定市场秋粮收购价格。在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参照国家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指导、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收购质价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 四是积极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把握市场主动权。各单位要加强市场监测,准确把握粮食市场行情和价格趋势。要监督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入市开展收购,尽可能多掌握市场粮源,把握市场主动权。 五是完善涉粮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秋粮收购安全管理工作。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仓容、器材等各项收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秋粮收购需要,确保储存安全。要制定完善收购计划和措施,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设收购窗口,方便农民售粮。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综合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粮食收购安全管理。 六是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市粮食局决定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对秋收期间各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开展为期2个月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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