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粮食收购

新疆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



  5月23日下午,新疆人民政府召开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四个方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敞开收购。一是坚持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对农民愿意交售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要做到应收尽收,严禁拒收、限收、停收,严禁压级压价,克扣农民,也不得随意提级提价,扰乱市场。执行按种粮农民(含兵团团场)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数量给予每公斤0.2元的财政直补政策。二是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从新粮上市起,提高2011年新疆小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每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分别提高到1.90元、1.84元、1.84元,比2010年提高0.10元,相邻等级差为0.03元,具体价格由自治区发改委发布。

  二、落实收购责任,促进粮食流通。2011年,新疆安排30亿公斤小麦收购指导性计划,按照地方粮食收购企业40%、中储粮新疆公司60%的比例,由自治区发改委会同粮食、财政、农发行新疆分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分解下达各地,明确收购计划,落实收购责任。同时,给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等销区的自治区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产区下达小麦轮换收购计划。

  三、执行顺价销售原则,做好收购准备工作。今年新疆粮食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市场运行平稳。要求各地准确把握市场行情,提前做好收购准备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小麦顺价销售原则,合理把握销售节奏,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二是抓紧做好国家临时存储小麦跨省移库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落实好国家给新疆下达的53万吨临时存储小麦跨省移库计划。三是认真做好腾仓并库、空仓消毒、设备检修、器材准备、检化验仪器校对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四是提前落实粮食收购直补订单,及早报送收购资金需求计划。农发行新疆分行要早做准备,及时、足额保证收购资金贷款,严防出现打“白条”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粮食收购是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重点实事工程之一,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全区经济运行,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粮食政策,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发改、工商、粮食、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好夏粮收购秩序。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各直属库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步调、统一价格,发挥好市场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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