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粮食收购

天津市粮食局安排部署2011年夏粮收购工作



  6月7日,市粮食局召开了全市2011年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分析今年我市夏粮收购形势和价格趋势,安排部署全市夏粮收购工作,对做好今年我市夏收工作提出5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形势,加强引导和组织协调,积极稳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一定要把夏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形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积极稳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参照国家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和督促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收购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要积极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有资质的粮食企业理性入市收购。各单位要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尽可能多收购市场粮源,把握市场主动权。同时,要重点加强对企业自营收购的引导,坚持理性收购,合理定价,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四是要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收购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仓容、器材维修、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夏粮收购需要,确保储存安全。同时要制定收购计划和措施,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设收购窗口,方便农民售粮。

  五是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企业收购资格和收购行为监督检查。市粮食局从7月1日开始至8月底,组织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企业在夏粮收购期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等情况进行为期2个月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行为,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和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通知》精神,各单位暂停受理粮食收购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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