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丽瑛副局长在福建厦门主持召开早籼稻收购工作座谈会 |
|
2011年7月19日,国家粮食局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早籼稻收购工作座谈会。曾丽瑛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福建省粮食局局长黄希敏出席会议并致辞。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等8省(自治区)粮食局负责同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有关同志,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分析了今年早籼稻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对如何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认为,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促进早籼稻生产稳定发展,今年早籼稻产量有所增加,预计收购价格将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并保持平稳运行走势。
会议对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是正确把握形势,积极稳妥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要把早籼稻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认真落实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今年早籼稻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不大,但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执行的各项准备,一旦市场价格水平达到预案启动条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保护农民利益。各地和有关中央粮食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布设库点,方便农民售粮,共同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三是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粮食企业理性入市收购,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早籼稻收购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四是提前做好仓容、器材等准备工作,保证收购需要,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五是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跟踪掌握收购进展情况,在早籼稻预案不启动的情况下,要积极协调农发行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支持企业开展早籼稻自营收购,并落实好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相关措施。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购市场秩序。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入市收购资格和收购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确保早籼稻收购平稳有序进行。对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