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

新疆哈密地(市)发改委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

2011年06月21日


  5月26日上午,哈密地市发改委在领先广场举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七周年暨2011年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地区发改委、市发改委、市军粮供应站、大营房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哈密市粮食收储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以“维护市场秩序,放心消费粮食”为主题,重点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健康消费等知识进行了宣传,并介绍了粮食部门在宏观调控、统计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监管作用、粮食经营者、生产者、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质量和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应急制度、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责任以及粮食经营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树立粮食经营者服务和服从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粮食等。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份,接受现场咨询50人次,整个活动内容体现了知识性、实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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