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落实重点举措推进全省秋粮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2010年11月05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要求,省局先后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和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专题会议,切实加强秋粮收购组织领导,突出做好四项重点工作,确保秋粮收购有序开展。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已陆续开秤收购秋粮,市场秩序总体良好。

  一是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谁发证、谁核查”原则,各地组织力量对全省已领取粮食收购资格证的8778个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全面核查,采取送审核查、登门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规范操作,严把收购入市关。

  二是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要求各地制定当地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并明确落实到相关粮食经营者,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最高库存量标准核定到位、企业库存数量核实到位、实施最高库存量政策宣传告知到位、收购过程监督检查到位。

  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切实落实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负责制要求,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机制,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紧密配合,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属地原则,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营造有序粮食市场。

  四是加强粮油市场监测。注重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协调统计工作经费,突出抓好对各类企业秋粮收购、库存、价格等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对外资、央企、外省企业在我省收购粮食状况实行专项统计上报,并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了解掌握收购动态,及时研判粮食购销形势和市场趋势,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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