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眉山直属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 “两个确保”为生存之基,“三个维护”为目标任务,将”三个严格”、“三化”建设和“三个经得起”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高度重视仓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中央储备粮管理,着力推进仓储规范化管理上新台阶,现将仓储规范化管理经验汇报如下:
一、企业简介
中央储备粮眉山直属库,前身是四川眉山东坡区国家粮食储备库,
于1998年、2000年经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批准由国家投资修建的中央储备粮库,地处眉山火车站,距省会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仅60余公里,西临成昆铁路干线,南邻国道103线,北邻省道106线,占地153亩,建有高大平房仓16幢32个敖间,有效仓容10万吨。2004年被中央储备粮总公司上收为直管库,由中储粮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直接管理,承担着眉山、乐山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存粮油及最低收购价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提高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粮库把仓储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通过创新管理理念,狠抓规范化建设,使我库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
(一)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推进企业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自建库以来,我库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储备粮仓储规范管理规定》,结合辖区管理实际制定了《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粮油进出库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粮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管理行为,规范工作标准,有效促进了辖区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规范作业流程
为合理保证各种业务记录和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制定和完善了粮食入库准备流程、入库操作流程、出库操作流程、入库质量控制流程、熏蒸作业流程、通风作业流程等工作流程,严格要求各项工作以流程为导向,提高可操作性。
(三)强化日常管理
我库依靠完善的制度保障、科学的管理手段,有效促进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的开展。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坚持粮情、虫害检查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记录,完善帐卡牌薄管理,用标准化衡量工作、约束行为,确保储粮安全、管理规范。二是积极推进包仓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包仓制与精细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科技创新相结合、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效降低了储粮成本和粮食损耗。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抓好安全和监督检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考核,坚持粮情分析例会制度和保管组长、仓储科长、主任定期进仓督查制度,对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考核,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及积累经验总结教训的能力。五是注重人才建设,采取学习培训、观摩交流、专家指导、操作实践等形式提高员工素质,并经常性地开展业务技能比赛、专题讲座等,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创新能力。
(四)推进科技储粮
加强先进有效储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是科技储粮的根本,为此我库合理运用、大力推广“四合一”储粮技术,并积极开展绿色储粮、科技创新、科学保粮。
1、绿色储粮
我库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压盖粮面,屋顶喷水自能控制系统等措施实施控温储粮,降低了外温对仓温、粮温的影响,稻谷控温储粮技术应用控温效果较好。目前正开展氮气气调储粮科技应用,氮气气调储粮管道系统设计先进,仓房之间管道敷设相联,充分利用尾气充氮,并用蝶阀实现单仓或多仓气体流通控制,现氮气储粮工作正井井有条的开展,年底将完成2万吨氮气储粮的任务。
2、科技创新
为切实加强中央储备粮仓储科技工作,提高仓储管理的科技含量,近年来我库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了现有储粮设备,不仅降低了储粮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而且提升了仓储管理和科技装备水平。
一是对输送机行走轮、万向轮进行了改进,用适当大小的充气轮胎代替实心轮,更换万向轮的轴承增加密封装置,并设计制作了4米、6米的短输送机,使输送机移动轻便、配置合理;二是根据运粮车辆类型不同货箱高低不一的实际情况,制作了不同规格的汽车卸料斗和拖拉机卸料斗,减少了卸车时间和搬运工的劳动强度;三是通过实践对比,将绞笼筒长、绞片片距、筒壁厚度、进料口大小等进行了合理改进,更换了的绞片材料,提高了绞笼出粮量、耐用性和灵活性;四是为推广“四散”作业,改装了散运车辆,货箱采用液压自动升降,尾部挡板适当位置增设卸粮口安装插板,实现自动卸粮;五是成功研制环保型清杂机,该机操作方便使用灵活,清杂效果较好,不仅能分离混杂在粮食中的各型杂质及尘土,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工作环境基本达到了无尘。
三、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通过开展仓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我库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中央储备粮质量合格率和宜存率均达100%,自主研制的粮油风整机、高大平房仓自动喷淋降温装置先后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在系统内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发表的《高大平房仓仓顶智能喷水降温储粮试验》等论文赢得业内同仁的充分认可,多次被中储粮成都分公司评为中央储备粮管理先进单位。
二〇一〇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