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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营山县粮食部门全面推行 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 |
2009年10月14日 |
四川省营山县粮食局2008年制定了《营山县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收购、储运活动过程及政策性粮油质量的监管,强化对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粮食企业质量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为有效实施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奠定了基础,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营山县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内容 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粮食购销企业、储运企业、加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 (一)粮食收购、储运企业的粮食质量档案。以一个仓(货位)为单位建立,包括粮食收购质量档案或调入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储存质量档案、粮食调出、销售质量档案,一仓一盒。按“现有库存粮食质量档案”和“某某年度已出库粮食质量档案”分别建立,并规范保存。 (二)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质量档案。按照时间整理,分设质量检验记录档案盒、经营台帐档案盒、添加剂使用记录档案盒、批发票证档案盒。属外购调入原粮的,加设粮食索票、索证、调运质量档案盒;属加工政策性粮食供应的,加设政策性粮食供应档案盒,然后再按照不同年度分别存放于档案柜中备查。 (三)粮食检验机构的档案。设立检验原始记录档案盒(按时间整理)、检验报告档案盒(按监督、委托、仲裁等分为几类档案袋)、信息发布档案盒,分年度存放于档案柜中备查。 二、营山县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初见成效 从2008年7月1日起,营山县粮食局先后在全县13个企业和机构中试行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从最近县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档案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看,各企业粮食质量档案规范、资料详细、内容齐全,达到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实施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了详细资料和可考依据。二是今年初县粮食局配合县质监局、县卫生执法大队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从检查的全县50余家食品企业(含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5家、粮食收储企业4家)看,全县规模以上粮油工业企业的米、面、油和粮食收储企业的原粮全部达到了食品安全要求,没有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加工企业100%进行了备案,100%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100%建立了食品添加剂购买、使用台帐,100%配备了食品添加剂使用专用计量器具,粮食质量档案齐全、资料管理规范,受到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同志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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