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开展
“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2010年05月26日


浙粮发〔2010〕23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工作,切实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抓创新、谋发展、保安全、促和谐”的全省粮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总目标,切实加强仓储制度、仓储设施、仓储技术和仓储队伍建设,贯彻新制度,推进规范化,全面推动我省粮食仓储工作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粮食仓储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整改清仓查库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治理仓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粮食仓储企业管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创新储粮技术,提高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仓储工作转型升级,实现管理科学化、设施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环境生态化,为实施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贯彻粮食仓储管理制度。要按照近年来已经出台的粮食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情况,抓紧对有关仓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认真做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粮油仓储企业仓房(油罐)编号暂行办法》、《库存粮油货位卡》等一系列粮食仓储工作重要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系统性强、针对性强、符合企业规范管理要求的新型仓储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以地方储备粮管理为重点,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对象,对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继续加强粮食仓储企业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仓储企业要以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为依据,对各项仓储业务工作进行规范。要制订《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流程》,对粮食入库、粮食保管、粮食出库、数量管理、质量管理、粮情检测、粮温控制、机械通风、粮食熏蒸、药剂管理、机械管理、器材管理、库存检查、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统一的规范。同时,要针对清仓查库发现的仓储管理问题,制订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治理工作重点,落实治理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一次不规范行为治理行动。在市县中心粮库继续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省局将着手制订四星级粮库的评定标准,现有的“星级粮库”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不断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要高度重视并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按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与现代粮食物流发展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不断提高粮食仓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加强市县中心粮库建设,力争每个市县都有与地方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粮库。对各地建设的中心粮库,省里将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在重点骨干粮库要配置必要的粮食输送、除杂、烘干、粮温控制、粮情监测、质量检验、安全监控、防汛防台、机械通风、害虫防治、仓储信息化等装备,不断提升粮库装备水平。同时,根据粮食储备和收购的需要,对现有粮食仓库网点进行整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需要保留的粮食储备和收购的老仓库网点,要有计划地进行维修改造,改善粮食收购、储存和质量控制条件,提升仓储功能,确保粮食收购和储存安全。

  (四)持续推进仓储技术研究应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科学储粮理念,实施科技储粮战略,加大仓储科技投入,优先发展以生态理论为指导的绿色、高效、实用的仓储技术。认真学习、广泛吸取国内外最新储粮科技成果,积极研究实践和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生态储粮技术,实现从常规储粮方式向生态储粮方式的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生态储粮新路子。关注粮食仓储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推行准低温或低温储粮技术,改善害虫防治手段,控制药剂使用,努力提高库存粮食免熏蒸比例。要积极主动地与科技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在科学储粮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技术指导等方面得到支持。

  (五)努力完善粮食库存管理。要落实粮食库存安全责任制,完善粮食库存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账务管理,确保库存账实相符。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会计、统计制度,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四相符”。各种常用账、表、卡的式样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库存粮油货位卡>等粮油仓储管理常用表格表样的通知》(国粮展〔2010〕11号)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实物管理,储备粮油管理要按照“一符三专四落实”(即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账记载、专人管理,品种、数量、质量、地点落实)的要求,切实做到品种清、性质明、数量准、质量好,确保库存数量真实,不允许发生非正常空库情况。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对入库粮食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对库存粮食进行常规质量和储存品质检测,确保品质宜存率达到100%;加强出库粮食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出库销售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品质鉴定,确保出库检验率达到100%;加强粮油质量档案管理,对每批次粮油入库、储存和出库质量检验有关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整理归档,实现粮食质量全过程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六)大力加强仓储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我省粮食企业职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人员缺乏等情况,各地要坚持一手抓仓储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队伍素质。要有计划地招聘、录用粮油储藏专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改善仓储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省粮干校将从今年起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合举办粮食仓储专业的大专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为各地输送仓储专业人才。继续大力推行粮油仓储和质量检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在岗粮油保管员、检验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逐步提高高级工和技师的比例。组织开展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激发广大粮油仓储管理人员学技术、练硬功、干绝活、创高效的积极性。大力弘扬以库为家的主人翁精神、敬岗爱业的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做到强化责任不放松、制度管理不放松、安全储粮不放松、技术创新不放松,着力培养一支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粮食仓储管理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仓储企业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提高对做好粮食仓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指导。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省局成立“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指导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仓储企业要精心策划,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使广大粮食仓储干部职工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取得实效。要把抓规范化与上水平结合起来,把整治薄弱环节与推广典型经验结合起来,把抓工作创新与弘扬优良传统、丰富粮食仓储文化结合起来。通过活动,使仓储企业面貌有所改变,职工队伍的素质有所提高,企业管理更加科学,粮食安全更有保障。

  (四)总结表彰,树立榜样。为总结我省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成果,表彰先进,将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进行全省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评比工作。评比办法另行下发。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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