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
竞赛广西选拔赛集训队员的通知



局办发〔2010〕41号

各市粮食局,区局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国粮办人〔2009〕116号)精神,国家粮食局拟定今年5月下旬举办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了充分展示我区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经自治区粮食局研究决定,组织广西代表队参加竞赛。为做好我区代表队参赛队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及命题

  (一)参加竞赛职业为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竞赛由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命题。

  二、参赛选手条件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名额

  根据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广西代表队由3名粮油保管员选手和3名粮油质量检验员选手(粮油质检机构组1人、粮油企业组2人)组成,每名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的比赛。

  四、参赛队员选拔办法

  先由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局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各推选1名粮油保管员和1名粮油质量检验员参加自治区粮食局组织的集中考试,取得粮油保管员组和粮油质量检验员组前6名成绩的选手参加自治区粮食局组织的集训队进行赛前集中培训。集训时间结束后由自治区粮食局组织集训队员集中鉴定考试选拔赛,取得前3名成绩的选手将代表广西队参加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请各单位填写好推荐表,于2010年4月25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人事处。联系人:唐鸿斌、秦林,联系电话:0771—5622210(传真)。

  五、职业资格认定

  在这次集中培训和集中鉴定选拔赛中取得前3名成绩的选手,可根据鉴定等级由自治区粮食局向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破格认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5月5日上午9:00,分别在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和广西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请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0年5月4日到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南宁市壮锦大道10号)报到,食宿统一安排。联系人:何家科,联系电话:0771—4836106,手机:18978916596。

  七、集训时间和承办单位

  (一)集训时间。集训从2010年5月6日至5月12日止,共7天。集训队员的食宿由广西南宁粮食储备库负责。

  (二)集训选拔赛承办单位。粮油保管员集中培训和集中鉴定选拔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联系人:谢伟燕,联系电话:0771—3162413,手机:13707710551。粮油质量检验员集中培训和集中鉴定选拔由广西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承办。联系人:柳永英,联系电话:0771—4855515,手机:13977130969。

  八、其他事项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局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赛的选拔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精心组织推选有工作经验、技能过硬的选手参加自治区粮食局组织的集中考试和集训选拔赛,争取取得好成绩,充分展现广西粮食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的风采。

  附件: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西选拔赛考试人员情况表(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