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师资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经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09年2月中旬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师资培训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授课。培训采取课堂讲解和综合练习的方式,培训地点安排在北京市,培训时间3天,具体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仓查库工作总体安排与要求;
  (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
  (三)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方法;
  (四)粮食库存会计账检查方法;
  (五)粮食库存质量检查方法;
  (六)政策性粮食补贴检查与查库经费管理;
  (七)粮食信贷资金与库存对应情况核查;
  (八)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纪律与监督;
  (九)粮食清仓查库汇总软件使用;
  (十)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综合练习。

  三、培训对象

  按照《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人员培训方案》的要求,师资培训的对象为各省(区、市)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培训工作所需授课人员。参训人员经本次培训后,负责承担省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县级督导企业自查的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的授课任务。

  四、报名要求

  各省(区、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选派熟悉粮食业务和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大型培训授课能力的同志参加培训,每个省参加培训的人数不超过15人,并兼顾专业方向,确保每项培训内容配有师资力量。培训人员名额分配安排如下。

各省(区、市)领队

1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

3名(其中:中储粮分公司1名)

粮食库存统计账检查方法

3名(其中:中储粮分公司1名)

粮食库存会计账检查方法

2

粮食信贷资金与库存对应情况核查

2

政策性粮食补贴检查与查库经费管理

1

粮食库存质量检查方法

1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纪律与监督

1

粮食清仓查库汇总软件使用

1


  请各省(区、市)将参加师资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  立 杨卫辰

  电  话:010-63906857  63906739

  传  真:010-63906845

  电子邮箱:jiancha2@chinagrain.gov.cn

   
  附  件: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师资培训报名表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粮食局代章)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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