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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全面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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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5日 | |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2009年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省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从4月20日起全面展开。为切实提高复查效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工作组为复查工作做了精心准备。一是认真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在人员组织、复查范围、工作要求、检查经费等方面做了全面安排。二是提前配置必要的检查工具,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参加省级复查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动员和培训,确保他们全面准确地把握复查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纪律,熟悉检查工具的操作使用,保证复查工作质量。 根据复查工作方案,省复查重点为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粮食库存数量、质量情况;复查比例不低于全省总量的20%,质量抽查的代表数量为省复查企业库存数量的25%。复查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组成,加上从部分市抽调人员,共66人,分为11个工作组,同时分赴省内各市共70多个库点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复查工作。质量抽查的样品扦样工作委托广东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进行。复查采取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复查工作准确真实。 各复查工作组对纳入复查范围的承储库点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查阅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普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对被查库点的各个粮堆进行逐一丈量,并核查相关的账务,检查库存管理的全面情况。全省复查工作在4月29日基本结束。质量抽检的样品164份已于4月26日送达承检省广西自治区。 为增强清仓查库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联席会议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省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巡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工作组组长、省粮食局副局长冯晓光等同志陪同下,于4月23日—24日巡察了3市3个库点的省级复查工作,听取了企业粮食储存情况汇报,了解清仓查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查看了省级复查工作组实物检查和账务检查工作。在巡察过程中,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扎实推进给予了充分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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