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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复查阶段质量扦样和接样工作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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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8日 | |
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全国清仓查库跨省交叉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清仓查库复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自治区复查阶段质量扦样工作自4月18日开始,4月28日结束。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和盟市级粮油质检中心抽调骨干技术人员12名,经自治区统一培训、现场演练后,编入自治区6个清仓查库复查组进行扦样。 在扦样过程中,扦样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分区设点、分层取样”的原则进行抽样,并及时对样品进行了编号、封样,认真填写《2009年全国清仓查库质量检查扦样登记表》,制作了电子文档。扦样工作完成后内蒙古粮油质检中心派专人专车护送检验样品,于4月29日将中西部地区9个盟市的178份样品送达北京国家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于4月30日将东部三盟市171份样品送达天津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与两家检测单位办理了样品交接手续,并进行了检验技术交流。 本次省级复查在全区共抽查库点49家,抽取样品349份,抽样总代表数量700762吨,其中:小麦样品102个,代表数量192915吨;玉米样品223个,代表数量453547吨;稻谷样品6个,代表数量11585吨;大豆样品18个,代表数量42715吨。 2009年5月2日,河北省粮食局将324份跨省交叉检验的样品送达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其中:小麦样品265份,玉米样品39份,稻谷样品1份,大豆样品19份。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已集中全部人力、物力投入到检测工作中。全体人员表示一定加班加点,保证按时完成检验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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