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宁夏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比例高

2009年05月06日


  为了落实自治区政府提出的“宁夏粮食清仓查库出精品”的目标,宁夏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下,从2月份开始,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历经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培训、分解统计合并登统表、购买设备等工作,从3月上旬开始进入自查和普查阶段,并于4月20日前园满完成了全区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阶段工作。

  省级复查是整个清仓查库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自查和普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了检验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好坏,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民交上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合格答卷。宁夏粮食清仓查库复查工作本着“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复查比例不少于全区五个地级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总库存量的30%”原则,重点复查了本市辖区内的中储粮在宁直属库和地方储备库及承储自治区应急成品企业。复查人员按照严格程序、严守方法、严明纪律的要求,加班加点、吃苦耐劳、连续作战,以认真、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对随机抽取的中储粮直属库、储存量大的地方储备库、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6个,在查阅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逐仓进行粮堆丈量、逐项核对会计、统计、保管、财务账及相关报表,形成了近400份独立的复查工作底稿。同时认真核对了市级所辖县级企业的自查报告与市级普查工作底稿、汇总表,以确保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良好、数据真实。复查数量比例达到全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52%,比国家复查比例下限高出了32个百分点,其中: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比例占到了全区库存总量的46%,真正做到了复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确保质量抽查样品代表性,统一了扦样器具、严格按照规范方法扦样,质量抽查代表数量达到被查企业所储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占到全区三种政策性粮食库存总量的10%,高出国家要求的3-4个百分点。

  从复查情况看,我区各地自查和普查工作扎实细致有效,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库存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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