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普查工作全面结束

2009年05月06日


  盟(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盟(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是这次粮食清仓查库的关键阶段,也是检查工作任务最为繁重的阶段。按照清仓查库进度安排,从4月5日开始,各盟市普查工作全面开始,到4月23日,普查工作全面结束。目前,已转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和普查工作报告起草环节。普查期间,全区共组织了60多个普查组,共有700多人参加了普查。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了全面清查,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普查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为保证普查工作进展和质量,各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盟市按照统一抽调原则,从盟市和旗县区粮食清仓查库成员单位和企业抽调了参加过自治区和盟市培训的实物检查、帐务检查、库贷检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实行混合编组、综合交叉,由清仓查库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带队,对辖区内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普查。普查开始前,各地根据自治区审核确认的库存统计报表,对每个库点的帐实情况逐一核实、检查。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提前落实移动式散粮自动秤、激光测距仪、水分测定仪、深层扦样机等查库器具,配备了专门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部分盟市提前预拨了部分工作经费,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开展普查动员培训。各盟市在普查工作开展前普遍召开了普查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普查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查、查必彻底”。对参与普查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熟悉普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据统计,全区12个盟市共培训700多人。呼和浩特、赤峰市、锡盟等盟市还对照普查工作组织了实战演练。

  三是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地在普查动员和培训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要求做到阳光普查、廉洁普查。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普查工作组各组长的职责。呼和浩特市要求由组长在工作底表上对所填内容签字确认,确认后工作底表的任何改动必须由组长说明原因,并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签字,今后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普查工作组长对领导小组领导负责,旗县区政府“一把手”对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赤峰市下发了《关于加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纪律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各地都设立了举报电话。

  四是积极开展督促指导。普查期间,各盟市清查领导小组都派出普查巡视工作组,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普查工作不走过场。据不完全统计,各盟市共派出督导组18个,50多人。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清仓查库方案制定落实情况、人员编组是否符合要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工作进度情况等。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到普查一线视察、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其他盟市清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也带领相关人员深入普查点了解清查进展情况,看望清查人员。

  五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各地积极与当地人大和政协相互沟通,及时汇报清仓查库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多种形式参与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粮食工作和清仓查库的意见。提高了清仓查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由于内蒙古地域广阔,普查的点多线长,路途较远,有的盟市普查期间遇到了雨雪大风天气,道路难行,有的路段需要步行,行程占用了大量时间。但是普查人员克服了重重困难,节假日不休息,加班加点,顺利完成了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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