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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召开专题会议暨复查人员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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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23日 | |
4月21日,山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太原召开了专题会议暨复查人员培训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省级复查人员共50余人。省清查领导小组成员、省粮食局副局长张文同志到会并作了讲话。 培训会上,参加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师资培训人员就复查的主要内容,分专业方向,具体结合清查的各种工作底稿、汇总(登统)表,逐表进行讲解,并从各种报表数字的来源再联系到各种检查方法,逐一举例说明,做到各专业方向的检查人员熟练掌握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数字填报及汇总。培训会上,实物师资人员还将复查阶段使用的各种检测仪器进行了实地展示和演练。这次对参加复查人员的专业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一是讨论修改研究确定了《2009年山西省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方案》,从复查内容、对象、组织机构,到时间安排及要求,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复查阶段共分5个组,即巡视组和4个工作组;复查面分四个区域,即晋南区、晋东南区、晋中区、晋北区;复查库点共16个,其中中储粮直属库7个,省储直属库4个、市储直属库5个;复查粮食性质分中储粮、最低收购价移库粮、省储粮、市储粮和商品粮。复查工作还特别邀请当地人大、政协工作人员,以增强复查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二是制定并实施了《省级复查库点选定办法》,首先确定重点企业,具体为所有中储粮直属库、省储直属库,市、县级直属库为实际储粮在5000万斤以上的企业。其次分中央、省、市三级储存企业进行随机抽样,初步选择复查库点;然后根据省级复查的具体要求,由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复查库点。经过研究确定,省级复查数量比例为23.2%,其中中央库点数量为52.6%、省储库点数量为24.2%、市储库点数量为23.2%。三是制定了《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纪律》,从九个方面对参加复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宣传保密等作出了约束和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四是4月底前召开各市清查办负责人会议,汇报了解普查、复查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月22日,省级复查工作组已全部进入复查库点并开始复查工作,预计4月底前将全部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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