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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部署清仓查库复查阶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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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22日 | |
4月17日,山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复查工作动员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认真查找了自查、普查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复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国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地方对在地检查这一核心原则理解得不够完全到位,个别企业填报不够规范,部分市个别成员单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够高等。必须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在复查工作中,认真加以纠正和解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复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步骤、程序和方法及原则和要求,不断将清仓查库工作推向深入。 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复查工作检查时点仍然是3月25日,复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复查的粮食比例为全省纳入检查粮食总量的25%左右。复查总量中,中央粮权粮食和地方粮权粮食的数量比例大体控制在7:3左右。复查企业的确定可采取按储粮性质分群随机抽样的办法,具体复查企业的名单由各工作组自行研究确定,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省级复查的主要任务。一是完成规定数量的复查任务。对发现复查结果与市级普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组要会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进一步核实,查明原因,如实确定最终结果。二是对县级自查和市级普查工作情况作出评估。各复查工作组要对该市清仓查库工作做出初步评估,在所选复查企业检查结束后,把评估情况与实际复查企业情况相结合,形成最终复查总结。 复查工作的程序步骤。必须要求被复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设备,同步进行实物检查和质量检查,分头进行统计检查和财务检查,及时汇总录入并上报结果。复查结束务必履行签字程序,最终工作报告和汇总表要由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复查工作组组长在汇总结果签批单上签字确认。 复查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一是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复查工作自4月20日正式开始,4月30日前结束,5月3日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山东省复查样品统一送河南进行检验。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复查工作组的组长要严格把握方向并对复查结果负全责,哪个地方出现问题,只要派过复查工作组,就追究复查工作组的责任。省粮食局参加复查的人员要当好参谋助手,参加复查工作的市粮食局领导作为第一副组长兼领队要切实做好具体组织领导工作,被检查的市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复查工作组的工作。三是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各复查组如遇技术问题,要及时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商,以便统一标准。各被查市要派一名负责人和必要工作人员,协助搞好复查。 根据省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截止目前,全省10个检查组已经全部到达各市,检查工作全面展开。青岛复查组筛选15家企业进行复查,涵盖了市级储备粮、县(市、区)级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进口小麦、最低收购价粮以及商品粮等,总量49万吨,大于原计划的30万吨,其中中央粮权粮食约25万吨,地方粮权粮食约24万吨。截止22日晚6时,已检查企业8家,粮食25万吨,抽取样品18个。东营复查组于4月22日对广饶县粮食清仓查库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总的来看,广饶县粮食库存数量、质量符合要求,账账、账实相符,轮换计划执行及时,各项财政补贴足额到位,做到了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可靠。下一步,检查组将继续做好对东营市县级自查及市级普查情况的检查,认真对东营市开展粮食清仓查库情况进行评估。泰安复查组按照程序,认真核对相关账目和资料,严格按照“分区、分层、设点”的要求抽取库存质量检测样品,现场进行检测和封存保管。截止目前,复查组已对新泰泰华粮食储备库、中储粮泰安直属库肥城分库和肥城市粮食购销公司进行了复查,共检查原粮18.32万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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