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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派出6个督导组深入各盟市 检查指导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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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22日 | |
为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督查指导工作,近日,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并邀请3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和3位自治区政协委员,组成6个由成员单位厅局级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各盟市、旗县开展督导工作。 为保证督导工作质量,自治区粮食清查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督查工作方案”。 此次督导检查范围是:各盟市及其行政区域内重点旗县、重点库点。具体巡视库点,由各督导组按照随机选点、突击检查的原则确定。 督导检查内容是:组织领导情况、清仓查库方案制定、措施和责任落实以及督促指导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清仓查库信息、资料准备及保存情况;经费保障情况;企业自查、盟市普查和自治区复查以及各阶段发现问题自纠、整改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向社会公布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情况;执行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等情况。 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求各督导组,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慰问、看望清查工作人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向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督导工作情况书面汇报材料 4月15日开始,各督导组已陆续深入各地开展工作。按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督导组将于4月底完成督导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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