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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路线在全省粮食监督检查 工作会议上就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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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09日 | |
日前,江西省粮食局召开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省粮食局副局长路线在会上就粮食部门做好清仓查库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1、增强四大意识。全省各级粮食局要承担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这次查库工作的主要组织实施者。要增强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主导意识、主动意识,引领这项工作的开展。工作要早抓,早抓早主动,晚抓必被动。要牢牢抓住企业自查和设区市普查这两个重要环节。自查是抓好清仓查库的基础,普查是抓好清仓查库的关键,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2、加强部门协调。这次清仓查库工作,参与的部门多,对外作为粮食局,要加强与政府办公室、农发行、中储粮、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内作为监督检查科室,要加强与调控、行管、财务、监察等内部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全力以赴,抓好查库工作。要正确处理政务公开和加强保密的关系。既要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清仓查库工作的报道和监督,增强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又要注意加强保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3、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清查工作的程序和检查方法。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原始纪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对检查人员加强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4、严查举报案件。各地要做好涉粮案件核查的充分准备,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必迅速,不能因个案的查处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整体进展。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各地要做到上下及时沟通、审慎把关。 5、从严控制经费支出。要保证清查工作的必要经费,但绝不能铺张浪费,更不能发生不廉洁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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