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正式成立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09年01月21日


  2009年1月20日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安俊义主持召开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张忠何提请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审定事项说明,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审议了《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审计厅、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内蒙古分行、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华粮内蒙古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为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监察厅、财政厅、农发行、审计厅、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内蒙古分行、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华粮内蒙古分公司参加的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重大事项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张忠何兼任。清仓查库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检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由清查办公室统一调配,必要时集中办公。清仓查库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审定,相关文件由清查办公室印发,自治区粮食局代章。

  会议审定了《2009年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确定了参加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培训人员名单。

  会议对有关经费等问题,请清查办尽快按财政部文件要求测算所需工作经费,报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为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高清仓查库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会议议定,由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有关清仓查库工作的新闻,并不定期编发《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简报》,以便汇报工作和沟通情况。

  会议认为,国务院决定在2009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对确保国家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十分必要,是2009年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议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自治区政府交办的这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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