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仓查库成果

2009年06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研究、分析粮食清仓查库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形成原因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仓查库工作成果。至6月中旬,各项整改工作基本结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整改措施有以下特点:

  一是及时下达整改建议书。以自治区清查办名义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有关州(地市)、县(市)政府对个别企业存在的粮食入库未入账、县级储备粮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跟踪督查。自治区清查办对库存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州县在6月底前限期整改,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整改。自治区清查办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督促各地抓紧整改,要求整改督查人员进入整改企业后,召开进点见面会、宣读整改通知书、实地查验现场及材料、听取企业反馈意见,然后书面下达整改意见书。

  通过加强整改,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粮食库存管理和监管制度,提高了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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