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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福州召开粮食清仓查库案件核查督办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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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2日 | |
为贯彻落实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粮食清仓查库案件核查督办工作,2009年6月15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10个重点省在福州召开案件核查督办会。会议听取了与会省粮食清仓查库办公室关于案件核查情况的汇报,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案件核查组组长、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辛志光主持。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省清查办负责案件核查工作的领导、案件核查组组长及具体负责案件核查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查处涉粮举报案件是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际联席会议和各省(区、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工作,成立案件核查组专门处理清仓查库的有关举报案件,严格按确定的处理机制、制度和规则查处涉粮举报,案件核查工作扎实、有效。 任正晓同志在讲话中通报了清仓查库工作启动以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省(区、市)清查办举报案件受理与查处情况。对清仓查库工作启动以来的案件核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条要求:第一,认真受理和查处涉粮举报是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的渠道,查实查结涉粮举报案件是清仓查库工作的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必须高度负责地对待每一件举报,保质、保量、按时查结每件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二,抓好案件核查工作是从根本上提高清仓查库结果公信力的重要的途径。经查属实的涉粮举报案件要立即纠正、立即处理,不属实也要查清查实,给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明白账、放心账。第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查结所有与粮食库存检查有关的举报案件。已经查结的要立即报送核查报告,没有查结的要集中优势力量在6月25日之前全部查结、上报。要通过案件核查进一步规范粮食库存管理,纠正违规、惩治犯罪,澄清事实、弘扬行业正气,全面提升粮食库存管理水平和粮食事业科学发展水平。 辛志光同志在会议总结中对下一步案件核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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