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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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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5日 | |
根据各地上报信息,截止5月5日,随着储粮数量最多的河南省现场检查工作落下帷幕,全国31个省(区、市)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全面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4090人参加了复查,复查组数量达到300个,复查的程序、比例和扦取样品数量均符合国务院要求,复查比例达到库存量的20%~30%,部分省超过30%,扦取样品8130多份,圆满完成了复查阶段的各项任务。在复查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省(区、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检查指导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慰问检查工作人员和粮食干部职工,强调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有力推动了清查工作的开展。 二是组织工作扎实细致,确保复查工作严谨有序进行。各省(区、市)都制定了详细的复查工作方案,明确复查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时限等。各地认真落实复查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工作底稿制度,做到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完整、准确、真实,有关人员层层签字确认,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在人员抽调和编组上,严格遵循“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复查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各专业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分组,选派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厅、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复查工作期间,各地还派出巡视组,加大巡视督导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复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复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复查工作廉洁高效。各地高度重视复查工作纪律,对复查人员普遍开展了廉洁自律教育。严禁篡改、损毁、丢失清仓查库工作的原始资料;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各类活动;严禁借清仓查库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严禁泄露国家粮食库存秘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对违反规定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与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的沟通,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都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对复查工作进行监督。各省(区、市)还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复查工作进行宣传,做到了阳光清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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