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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初步体会 |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通读这篇决议,我深深地感到该决议是继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对我国农村改革作出的又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是我国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次思想飞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典范。以此有感而发,谈一些学习体会。 一、决议是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一个重要观点,即人的主观意识要遵循客观规律,反映在经济方面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性。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工作重点总是抓住三农问题,是尊重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客观规律的重要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过了血的代价,全党统一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是第一次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联产承包制的农村改革的胜利,是第二次证明。 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三十年来,我们农村改革取得了很大胜利,客观环境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决议在这个关键时刻,提出了我国农村发展的新目标、新政策、新措施,是主观指导思想遵循客观规律的第三次证明。 二、决议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多种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在决议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作为重要任务提出。要求不断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业科技的投入,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尽快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良品种。在农业科技方面,上述都是一些新的目标和要求,较之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这方面的记述,有了明显的飞跃。 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的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这一点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三十年后,又一次重大突破,千百年来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权力的归属上,农民得到的越来越多,土地权力的解放,必将给农民生产带来更大空间,也必将更大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我们也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农村粮食生产在这个基础上,会出现生产集约化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的主体,从而促进中国的农业迈上新的台阶。 决议中,推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战略部署很多,总的目标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改革,提高生产能力。我体会到,这也是中央从我国的粮食安全角度审视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业稳定,获得长足发展。近年来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使农业稳定发展并取得了连年的粮食丰收。但是,当前国际国内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再次给我们的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要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民吃饭的问题放在首位,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吃饭问题看似平常,但对于中国来说,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只有不断地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我们的改革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才能在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中赢得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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