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州区粮食局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四周年纪念活动


2008年06月06日


  今年的五月二十六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纪念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会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局分管领导带领下,到各粮食经营企业户进行为期一周的广泛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张贴以“维护市场,服务市场调控“为主题的宣传画,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报纸等媒体扩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二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熟知《条例》,特别是执法法人员,对《条例》的配套法规要能运用自如,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我局将省粮局和省发改委《关于发布<江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精神,向各粮食经营户广泛宣传2008年粮食最低与最高库存量标准,使各粮食经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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