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崇文区商务局结合区域特点,根据涉粮企业实际情况,宣传有特点:
一、主题突出,宣传有重点
(一)宣传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精神,以“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宏观调控”为2008年《条例》宣传主题,紧密围绕首都粮食流通工作,以“市场保供应,全区保稳定”为中心,不断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水平,增强公务员法律服务意识,为确保首都粮食安全,形成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全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重点
1、以《条例》为主线,利用《条例》颁布四周年之际,深入开展粮食领域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等法规的再教育活动。
2、强化粮食经营者法律意识,对照粮食流通市场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活动。
3、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和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宣传形式多样,步骤紧凑
(一)召开涉粮经营企业专题会议,部署传达市粮食局关于做好《条例》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
(二)发放《条例》宣传画,各企业在明显位置张贴、拍照并上报相关信息。
(三)宣传崇文区有关粮食法规的具体行政执法职权、依据条款,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强化执法职能,其中包括违法行为名称、处罚种类、法律依据。
(四)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结合崇文区实际情况,自行印发《条例》有关内容,包括粮食行业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粮食企业经营行为规则,粮食宏观调控的内容、手段、机制、执行主体及粮食经营者在粮食宏观调控中的义务。
(五)学法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企业粮食经营台帐记录情况。
(六)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台帐的登记和管理,对粮食经营台帐进行详细说明。
(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有关粮食监管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八)继续开展领导会前学法活动,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指导粮食工作的推进。
(九)征求涉粮经营者在贯彻《条例》中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三、宣传有针对性,目标明确
(一)各涉粮经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崇文区商务局组织的宣传活动教育,继续组织好企业有关人员学习贯彻《条例》活动,不断提高自觉学法意识,以法律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涉粮经营企业认真结合《条例》,依据相关条款,开展一次自查活动,通过检查找出与法规要求不相符或落实不到位的隐患问题,并及时纠正。
(三)各涉粮经营企业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条例》的成效、问题及建议等,形式包括文章、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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