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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灾区粮食收储政策,增加灾区种粮农民收入,省粮食局部署开展小春粮油收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党和政府对灾区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第一,指定收储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今年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地震灾区小麦收购政策;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是否按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是否给售粮农民打白条;是否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第二,指定收储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或变相拒绝代储、拒绝收购、克斤扣两等损害粮食生产者利益的行为。第三,指定收储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用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移库小麦、外购小麦、现有库存商品小麦等转入,以“转圈粮”等形式充当为灾区农民代储或收购,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第四,指定收储企业在敞开收购灾区农民小麦后,是否建立并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其入库和销售的小麦是否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有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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