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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口粮供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计划的通知》(国粮调〔2008〕111号)和2008年5月21日省政府第42次专项会议纪要精神,陕西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西安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下达下达第一批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调拨、加工、供应计划的紧急通知》(陕粮宏调发[2008]74号)文件,对陕西省的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照顾陕南三市饮食习惯,陕西省政府决定通过串换对陕南三市救灾粮供应按大米、面粉各50%的标准执行,对其他各市全部供应面粉,依据省民政部门提供的需救助人数、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2个月61天标准,全省共核定救灾成品粮5082.52万斤(其中大米1420.08万斤,面粉3662.44万斤),折合中央储备小麦7365.9711万斤。
截止6月1日,宝鸡、铜川、安康和商洛市政府召开会议,就抗震救灾粮食供应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全省其他受灾的各设区市也由粮食部门牵头,分别采取下发文件或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就抗震救灾粮食调拨、加工、供应工作进行协调安排,要求粮食部门和供粮企业一定要急灾民所急,想灾民所想,想尽一切办法,竭尽全力,保障灾民的口粮供应。目前,全省已调运原粮6786.163吨,加工成品粮1878.165吨,组织运送供应成品粮食632.213吨,全省抗震救灾粮食供应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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