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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地震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毁坏生产生活设施,引发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治理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地震中倒塌房屋、毁损基础设施、加工设备、储粮化学药剂等重点场所、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在房屋倒塌、破损粮库、毁坏的生产生活设施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积极采取措施,转移避让风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加强受损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防止伤人事故发生;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监管,对受到明显安全威胁的药剂库,采取加固或转移等办法,防止雨湿水淹引发衍生事故以及丢失责任事故;严防因灾垮塌和可能引发的泥石流灾害,切实加强因地震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治理,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三、加强应急救援,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立即调动、协调相关人员、专家、装备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并切实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预案衔接,保障抢险救援中供电、供水、通讯、医疗卫生、交通等应急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职工应急救援队伍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有需要,迅速出动。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及时有效地做好灾情的应对防范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灾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精神,深入一线,身先士卒,以实际行动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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