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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粮食局出台灾民口粮供应实施办法
【时间:2008年05月25日】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有关灾民每人每天供应1斤成品粮的政策,5月24日,德阳市粮食局制定了“德阳市灾民口粮供应实施办法”。

  一、供应人数的确定。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补助10元”灾民人数为标准,由县(市、区)粮食局与当地民政部门衔接。

  二、供应粮源。由县(市、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原粮的加工和调配。

  三、成品粮供应品种。按国家规定的灾民每人每天供给标一米0.8斤、特二粉0.2斤的搭配比例执行。

  四、供应办法。(一)轻灾区采取设置内账外卡办法,灾民随时可到供应点取粮。(二)重灾区采取分片、定时、定点的办法供应。以上两种办法由各县(市、区)粮食局报告当地政府后组织实施。

  五、供应纪律。各供粮单位要认真执行好“1斤粮”政策,做好服务工作,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回购救灾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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