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首页其他 > 专题专栏 > 粮食系统 抗震救灾 保障灾区粮油供应 > 国家粮食局动态正文
 
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下达第一批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计划38.4万吨
【时间:2008年05月21日】 【字号:

  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精神,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口粮供应,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通知,向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五省(市)下达第一批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计划38.4万吨,其中小麦15.24万吨,稻谷23.16万吨。

  通知明确,抗震救灾粮源由国家按照就地就近的要求,从现有中央储备粮库存中无偿划拨给地方。地方政府负责及时组织抗震救灾粮的出库、加工和调运,并将成品粮免费发放给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地震灾区口粮供应数量,按照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的需救助人数、每人每天1斤救济粮(成品粮)、发放3个月的标准核定,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分批下达。

  通知强调,妥善安排好地震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粮食供应,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救灾粮供应的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

打印】 【关闭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  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联系点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局长信箱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