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首页其他 > 艺术文体苑正文
 
国家粮食局摄影协会关于
征集粮库主题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时间:2010年03月17日】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各直属及联系单位工会、摄影协会及摄影爱好者:

  为全面回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粮库设施建设成就,充分展示我国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并为粮食行业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技术交流平台,国家粮食局摄影协会拟在第十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上举办粮库主题摄影展,现就征集作品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题材

  以我国各类储粮仓房为主体,灵活运用多样的摄影语言,全面回顾我国粮仓设施建设的发展历程,展现新时期粮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二、征稿对象

  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

  四、投稿要求

  (一)本次摄影展只接受数码照片投稿,文件格式为JPEG,600万像素以上,分辨率240dpi以上。彩色、黑白不限。

  (二)每人限投单幅作品6幅、组照2组,每组组照不得超过6张。每幅(组)作品须对应填写《粮库主题摄影展投稿登记表》,与作品一并发送至投稿信箱。

  (三)鼓励投稿者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以追求美感为目的,对作品进行必要的后期处理。但对任意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作品,一经确认,将视为放弃。
 
  五、评选和奖励


  国家粮食局摄影协会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摄影展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一、二、三等奖作品须要求拍摄者提供原始图像文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影展不收费,不退稿,请投稿者自行做好备份。

  (二)参展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国家粮食局摄影协会拥有对投稿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权利,不再另行向投稿者支付稿酬。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贵强、温朝晖

  联系电话:010-63906090,010-63906903;

  投稿信箱:fzzh@chinagrain.gov.cn
   
  附件:《粮库主题摄影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打印】 【关闭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之窗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局长信箱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