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促进粮食经济发展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于1999年起步,经过10年不懈努力,“三老”历史包袱基本解决,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还存在着战线过长、“小、弱、散”、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等问题,究其根源,在于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权责不一致,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09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和省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启动全省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一、加强领导,营造新一轮改革的良好环境

  各级领导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是顺利推进改革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州、县政府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对本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市、县粮食局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省粮食局先后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还通过实地督办、下发情况通报、编辑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通报各地改革动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措施,为企业深化改革提供政策支持。省粮食局积极争取,省政府同意将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出售、出租或处置收益,主要用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的遗留问题、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行业管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各种手续办理、契税减免等问题,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处理。各地粮食部门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处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性挂账及其他商业银行贷款,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和上岗保证金返还等遗留问题。

  二、分类指导,深化企业产权改革制度

  (一)整合壮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骨干粮食储备企业。每个县市以现有的仓储设施为依托,以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油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为基础,整合部分资产质量较高、粮食收储量较大、交通区位较好的粮食购销企业,通过重组改造,组建一至两家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骨干粮食储备企业,主要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业务,作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

  (二)因地制宜设置军粮供应站。军粮供应站点原则上并入骨干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保留牌子。军粮供应任务较重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单独设置军供站点,并整合部分优质资产,壮大军供站点实力,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和经济效益。军粮供应站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产权制度。

  (三)放开搞活其他国有粮食企业。除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企业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改组改造和兼并、租赁、出售、转制等多种形式,面向市场,放开搞活。

  (四)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种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组改造,引导多元市场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油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食品加工业。支持粮油加工等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大型粮食产业化企业集团。

  (五)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关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管和服务,促进公平竞争,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政府根据粮食宏观调控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按国家政策给予补贴。

  截至目前,各地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整合组建了39家国有骨干粮食储备企业,有30个县市的军供站点并入粮食储备企业。随着本轮改革任务的基本完成,全省每个县、市仅保留1~2家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粮食企业,国有粮食企业由2008年底的628个减少到100个左右,国有主体进一步精干。同时,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其他国有粮食企业,多元粮食市场主体进一步活跃。

  三、健全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突出解决好国有粮食企业法人代表监管缺失等问题。

  (二)改革和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坚持因事设岗,严格定岗定员,减少管理层级,精干管理人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有条件的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决定。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改革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探索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根据业绩考核和贡献确定经营者收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激发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活力,促使国有粮食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2009年,在我省国有粮食企业大量减少、小麦大面积受灾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深化改革,搞活经营,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预计年末仍可实现盈利3000万元以上。

  四、培育龙头,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一)与上市公司联合。积极牵线搭桥,促进本地粮食企业京山桥米公司、洪湖浪米业与上市公司京山轻机、中兴通讯联姻,组建了国宝桥米(集团)有限公司、中兴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兴建粮油食品工业园,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的粮油精深加工产品。

  (二)与粮食加工企业联合。我省规模以上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加工企业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比较高。重点支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联合,依托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市场带动作用,密切粮油收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合作。湖北健良集团是股份制国有粮食企业,湖北福娃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利县积极推动健良集团和福娃集团的战略合作,成功地将健良集团的金粮米业、布谷鸟米业公司重组合并到福娃集团。企业扩大了规模,增加了效益,实现了双赢。

  (三)与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营者联合。长期从事粮食经营的民营企业和粮食经营者,已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购销网络。鼓励有经济实力的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营者购买国有粮食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资产设施。安陆市除保留承担政策性粮食业务的杨家山储备库外,对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资产,以公开拍卖方式,整体打包出售给当地的民营粮食企业——湖北禾丰米业有限公司,将国有资产融入粮食产业化经营。

  通过把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了我省粮食经济发展。目前,全省粮食行业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1个。全省重点培植的20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全部过亿元。2009年,我省粮油食品工业企业总销售收入将突破600亿元,比上年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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