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加强调控稳定市场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聂振邦同志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暨全国粮食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06年3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是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粮食流通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时期特别是2005年的粮食流通工作,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粮食流通工作的基本思路,表彰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全面部署今年粮食流通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以来粮食流通体制发生深刻变化,粮食流通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十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落脚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切实搞好粮食行业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粮食流通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粮食流通领域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十五”时期粮食流通工作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初步确立。这五年,是建国以来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转折阶段。从2001年率先放开主销区粮食收购市场,到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1998年的30434个(2000年26010个)减少到17714个,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超过10万个,初步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以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总体上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初步确立。
    二是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五年来,粮食宏观调控经历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加入WTO后国际粮食市场影响明显增强,以及粮食供求关系向趋紧转变等新形势的考验。按照中央的部署,粮食宏观调控把握住了正确的方向、时机和力度,积极主动应对“非典”期间和2003年末、2004年初的粮食市场波动。以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搞好粮食购销、实施储备调节和进出口调剂为重点环节,加强宏观调控,较好地保持了粮食供求总量、品种结构的基本平衡和市场价格基本平稳,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三严格、两确保”的要求,加强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健全垂直管理体系,调整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规模得到充实,“十五”末期比“十五”初期分别增加×××亿斤和×××亿斤。同时,初步建立了粮食应急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稳妥解决历史包袱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有粮食企业“三老”历史包袱逐步得到解决,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主体地位初步确立,企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提高,初步实现了向“市场主渠道”的转变,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方面起到了重要载体和主导作用。“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10414亿斤(贸易粮),占粮食商品总量的62%,较好地发挥了主渠道作用。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亏损总额为92.4亿元,比上年减亏160.28亿元,剔除企业历史财务包袱利息和处理老粮价差损失、支付改革成本等因素,当年可以实现扭亏。
    四是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十五”期间,使用国债资金343亿元集中建设了1051亿斤仓容的具有现代化功能的粮库,这是建国以来投资规模最大、建设水平最高的一次粮库建设。粮食储存、港口、码头和粮食接卸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仓储能力和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粮食科研取得一批先进成果,促进了粮食流通效率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
    五是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产销合作和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各地特别是主销区加大了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力度,市场功能增强,在搞活粮食流通、调控粮食市场、引导市场价格、促进产销衔接和储备粮竞价交易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粮食期货交易在规范中有了新的扩展。粮食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交易方式和流通形式得到发展。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积极推进产销衔接,不断探索新的方式,初步形成了产销合作的新格局。积极鼓励和引导粮食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等形式,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培育了一批科研、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了种粮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也促进了粮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六是加强粮食流通服务和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实现向依法管粮的重要转变。2003年和2004年,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粮食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粮食流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和要求,适应粮食工作的新形势,努力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储备粮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切实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启动粮食行政执法、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行政复议等新工作,拓宽了工作领域,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在粮食流通领域得到更为全面的落实。全国有29个省(区、市)相应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配套规章、办法,初步建立了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粮食流通秩序逐步规范。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改革发展目标的一年,也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粮食流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
    一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去年6月,召开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深入分析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按照“六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粮改总体方案的贯彻实施。针对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不同情况,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山东莱州和章丘、安徽南陵、江苏如东、四川广汉、湖南道县等县级粮食部门改革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改革。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始终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在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和落实企业改革优惠政策,并多次专门召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座谈会,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总结改革经验,部署和推动企业改革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长期困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三老”问题逐步解决。“老人”方面,截至2005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113.45万人,其中购销企业74.52万人,比上年分别减少52.83万人和30.25万人,减幅为31.8%和28.9%。各地积极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一年中累计安排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27.48万人,占减员分流职工总数的52%。特别是安徽、河南、吉林、黑龙江等几个重点粮食主产省,克服分流人员多、筹措资金难、再就业岗位少的困难,精心制定分流安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保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老账”方面,国家粮食局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先后下发两个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处理和剥离的通知,指导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开展这项工作。截至2006年2月底,除上海市明确不清理财务挂账外,全国其他省(区、市)都已完成了财务挂账清理审计。江苏、四川等22个省(区、市)对政策性挂账进行了认定,其中吉林、安徽等13个省(区、市)已将政策性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其他几个省份也正在抓紧认定工作。  “老粮”方面,2005年末全国老粮库存427亿斤(其中陈化粮227亿斤),主要集中在河南、吉林、黑龙江等省,其他省份已基本按计划销售完毕。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一些地区主要采取以县为单位,通过兼并重组、拍卖出售、股份制改造、整体转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重组和整合,出现安徽南陵国有控股、江苏扬州租赁经营、浙江民营股份等改革模式,企业布局和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竞争力明显增强。各地还加大了对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改制步伐,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2005年底,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数达到16837个,其中购销企业改制10852个,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0.5%和61.3%。
    二是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围绕粮食稳定增产和种粮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宏观调控。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促进粮食稳定增产、种粮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粮食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式。去年小麦、早籼稻收获时价格出现下滑苗头,我们和有关部门及早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及时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和价格水平,制定并印发执行预案。中储粮公司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主体,认真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总公司、分公司领导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收购情况,协调研究解决收购中的具体问题。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有关省粮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积极协调中储粮分公司和农发行分行,落实执行预案的库点和收购资金,认真做好执行预案的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布指定入市收购库点4239个,较好地满足了方便农民售粮的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在有关省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启动前后,我局派出16个调研(检查)组,由局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截至2005年底,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早籼稻95亿斤,收购中晚籼稻150亿斤,合计占各类企业收购籼稻总量的54%。国有粮食企业全年收购粮食2307亿斤(贸易粮),占全社会粮食收购总量的63%。
    发挥粮食储备和进出口对市场的调节作用,稳定粮食市场价格。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了5批中央储备粮招标采购,对改进储备粮吞吐轮换运作进行了有益探索。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在收购旺季暂停中央和地方储备小麦和稻谷的轮出,安排中储粮总公司结合储备小麦轮换,采取先轮入的方式,在小麦主产区积极入市收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短缺品种出口并适量进口,支持供需有余的品种扩大出口。各地按照国家的要求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主销区地方储备已经达到或接近预定规模,产销平衡区和粮食主产区地方粮食储备也得到一定的充实,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北京、天津、福建、青海等省(市)还增加了成品粮的应急储备。
    三是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依法管粮工作全面推进。在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配套规章和办法的基础上,2005年各地在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据初步统计,29个省(区、市)出台了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6个省(市)出台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办法,20个省(区、市)出台了粮食质量监管办法。这些配套文件的出台,使《条例》的实施更具有可操作性,为进一步推动依法管粮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依法建立了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规范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度建立和实施后,在地方粮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国家粮食局已经开展了三批集中办理的认定工作,对2000余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授予1679户企业代储资格,取得资格的仓容总量达1600多亿斤。针对粮食行政审批工作的逐步展开,粮食行政复议工作也开始全面启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机构,有的省还相应增加了行政编制。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各地还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培训执法人员12000人次,落实监督检查经费,初步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2005年,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对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进行了两次抽查,共抽查15个省(区、市)的粮食库点137个,粮食实物140亿斤,并开展了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查和库存粮食卫生情况调查,进一步推进了清仓查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去年国家粮食局直接调查涉粮案件19起,委托地方粮食部门调查72起,还对10038个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
    四是制定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对粮食产业发展的指导得到加强。编制了《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草案)》、《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草案)》。北京、广东、浙江、上海、湖北等一些省(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投入资金,建设了一批地方粮库,新建、维修和改造了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增加了粮食仓储和收购能力,全国有效仓容增加了311万吨。机械化粮库项目还贷和完善功能建设进展顺利。粮食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以争取国家科技投入为带动,全国粮食科技项目和投入明显增加;加强粮食行业社会公益型课题的基础研究,完成“十一五”粮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十五”粮食科技项目后评价和《“十一五”粮食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编制等工作。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一批国家科技重点项目,开展1000户农民家庭储粮示范工程,取得绿色储粮、快速检测、粮食深加工等一批重要科技成果。
    五是粮油加工、转化步伐加快,粮食产业化经营有新发展。在《“十一五”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基础上,初步提出关于做好粮油加工业指导管理工作的意见,争取扶持政策和有关部门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粮油深加工食品工业示范工程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发展和壮大,如河南金苑面业、河北五得利面粉集团、吉林大成集团、黑龙江金玉集团、湖南金健米业、四川川粮米业等一大批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据初步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中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442个,其中购销企业712个。
    2005年,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稳定和完善了现行军粮供应体制,制修订《军粮供应站资格认定办法》,推动军供粮源省级统筹,完善军供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指导,建立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重点联系制度和成品粮油价格周报制度。推进粮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和发布,全面启动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认真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全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粮食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颁布粮油保管员等粮食行业7个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建立了33个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改善农村粮油市场环境。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党的建设和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粮食流通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的五年。回顾这五年来的粮食工作,基本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积极探索与稳步推进改革的关系。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的步骤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现改革的重大突破和平稳运行。二是处理好放开粮食市场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关系。在放开粮食市场的同时,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储备粮的吞吐轮换、进出口调剂等措施,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三是处理好保护粮农利益与发展粮食产业的关系。注重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粮食生产,使农民分享粮食在流通加工环节增值的利益,实现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的双赢。四是处理好粮食企业改革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关系。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粮食储备和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五是处理好粮食行业指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处理好国家宏观调控与省长负责制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粮食的职责和事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省级政府对本地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全面负责,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归根结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
    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十一五”时期粮食流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决定。这是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粮食工作服务于“三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方针。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粮农收入的主要来源。粮食保持稳定增产、种粮农民生产的粮食能够顺利销售,获得稳定的收入,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基本保障。因此,粮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联。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问题非常关心。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坚持粮食供给基本立足国内的方针”。要“统筹推进粮食流通、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理论和实践上阐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强调在粮食问题上必须把握两点:“一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这是我们要始终坚持的方针;二是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的紧平衡,这是我们宏观调控的目标”。刚才,曾培炎副总理在接见会议代表时对粮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是要继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搞好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二是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继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三是要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产销合作,做好产销衔接,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四是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及时进行调节。”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了粮食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为新农村建设和新阶段粮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谋划“十一五”时期的粮食工作,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着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找准粮食工作的定位。一是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在农村,粮食收购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农民。粮食流通的根本任务就是服务于农业,服务于农村,服务于农民。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核心是要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从体制和机制上健全、完善各种服务于“三农”的政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实现小康。二是粮食工作基础在农村,就必须做到让农民满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要树立为农服务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好国家粮食政策,千方百计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现代粮食流通,发展产业化经营,为种粮农民提供相关服务,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和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三是要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保护和调动主产区种粮积极性。在发挥粮食产区、销区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引导产区与销区优势互补,以经济利益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粮食风险基金的调控手段,确保产区粮食有稳定销路,销区粮源有可靠保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四是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在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把藏粮于地、藏粮于库、藏粮于科技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价格、风险基金使用、产销区衔接、储备粮吞吐和进出口等调控手段,努力做到粮食供求总量、品种、区域的基本平衡,实现粮食供求的“紧平衡”调控目标。通过上述措施,使粮食生产能稳定发展,农民收入能持续增加,流通效率有明显提高,粮食安全有可靠保障。
    应该看到,粮食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实现粮食“紧平衡”的目标不容易。从粮食生产和供求情况看,这两年粮食生产出现了重大转机,但从今后长期趋势看,我国人口增长、耕地减少、淡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粮食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粮食生产、消费需求也正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粮食消费总量逐年增加,需求呈多样化趋势,粮食供需品种结构的矛盾趋于突出;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向优势区域的集中,粮食产销和库存的区域矛盾也会加大;部分粮油品种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加深。从粮食流通情况看,虽然“十五”时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粮食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粮食宏观调控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很健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三老”问题的解决还存在一些隐患,影响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因素还没有完全消除;粮食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尚未建立,流通基础设施投入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粮油产业化的发展还不完全适应粮食流通工作的要求;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执法队伍还不健全,难以承担依法管粮的任务。这些矛盾和问题,不仅关系到粮食行业自身的发展,而且都直接关系到粮食行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做出的贡献,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积极提出可行的建议。
    按照中央的部署,针对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调控监管,发展现代流通,引导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深化一项改革,健全四大体系,建设六项工程
    (一)深化一项改革
    即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在“十一五”时期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从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看,要继续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重点,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着眼于发展,为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和新的动力。需要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健全粮食价格保护体系,积极探索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保护机制,逐步形成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的粮食流通机制;妥善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历史包袱,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企业运行机制;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大力推进粮食企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探索藏粮于地、藏粮于库、藏粮于科技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加强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国内粮食市场与国际粮食资源的进出口调剂结合起来,健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健全四大体系
    一是健全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行政手段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方针和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健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库、藏粮于科技相结合,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保证。如何调控好储备粮在保证和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中的作用,需要继续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储备粮管理工作,合理确定中央储备粮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轮换办法,更好地适应宏观调控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调整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增强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的责任和能力。积极探索储备粮吞吐与进出口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和稳定产销合作,促进产区粮食向销区的合理流动。加大在资金结算、运输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保障产销区粮食跨区流通顺畅,促进产销合作关系的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统计、信息工作,改革粮食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手段,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和监测预警,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粮食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的流通体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实行有效宏观调控,都必须建立健全新型粮食流通体系。要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粮食流通,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使布局更为科学合理,适应流通市场化、法制化、现代化的需要。加快推进粮食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和提升市场功能,逐步提高市场现代化程度,实现粮食质量卫生安全可靠,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细致,并逐步向连锁经营与物流配送中心发展。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粮油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重点建设华中、华南的稻谷市场,华北及中原地区的小麦市场,东北地区的玉米市场。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标准体系,健全粮食检验检测体系。
    三是健全以法律手段为主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是粮食购销市场化后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继续深入贯彻两部《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工作,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着力培育一支具有明确的依法行政意识、文明执法意识和服务意识,执法政策水平高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积极建设高效快捷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网络,逐步健全从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到省、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完整的网络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四是健全以粮食现代物流和加工业为依托的粮食产业化体系。以粮食现代物流和加工业为依托的粮食产业化体系,是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做好加快推进粮食流通、加工和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重要节点,实现主要跨省粮食物流通道的全过程无缝化、散装化衔接,形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完整供应链,构建快捷、高效、节约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扶持粮油加工产业体系建设,提高加工集约化程度和综合利用水平。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支撑粮食流通产业可持续发展,建设安全、环保、节约和高效的粮食流通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和完善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
    (三)建设六项工程
    一是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要明显改善和提高全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功能,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粮食流通公共服务体系和重点区域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以华粮物流公司组建运营为契机,改造、整合现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资源,建设跨省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粮食物流节点和基地,发展散粮运输,提高粮食物流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初步建立粮食物流标准化体系。重点建设主产区粮食流出通道和主销区粮食流入通道,包括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和重要物流项目,以及粮食中转库、港口库,粮食码头,军粮供应网点、粮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批发市场、粮食物流信息化和标准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粮食检验检测设施项目等。
    二是粮油加工产业升级工程。大力发展粮油产业化,是促进企业增效、粮农增收的有效途径。要构建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自发调节相结合的粮油加工产业体系,整合小型加工企业,促进粮油加工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制订产业指导政策,及时发布行业生产能力和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等,引导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各种经济主体增加对粮油加工业的投入,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继续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立健全粮油加工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粮库技术改造工程。重点对老粮库特别是基层收纳库进行修缮和技术改造,提高保温隔热密闭性能,增加电子测温、机械通风等,配备必要的进出仓设备,使粮食储藏设施达到安全储粮的标准。快速检测、传感器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在争取国家适当给予资金补助的同时,鼓励地方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旧仓改造。
    四是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和产后安全保障工程。推广新型、适用农户储粮的技术设备和农村粮食集中处理的干燥技术,建设辐射和带动农村产后农户储粮、集中干燥处理、小型流通设施等技术服务,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开展绿色生态储粮、粮食物流技术和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的攻关,推动粮食信息化,示范和推广生物质能源和生物材料等新技术。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项目,建立科技型粮食中小企业风险基金,逐年增加国家引导性政策投入,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资机制。
    六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增加国家经费支持,加大在粮食科技基础理论研究的投入。通过建立国家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构建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科技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粮食系统远程教育系统平台,为全面提高粮食行业职工素质创造条件。
    三、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成果,扎实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粮食流通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成果的关键之年。2006年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十一五”粮食流通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积极推进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和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协作关系和衔接机制,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巩固和发展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转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行业指导,积极推进依法管粮;全面启动粮食行业“十一五”规划,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粮食行业加快发展;加强粮食行风建设,树立粮食行业新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目标,继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最低收购价的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逐步探索和完善流通引导生产、调节粮食供求的有效措施。继续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作为重点,力争在企业产权制度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继续总结和推广县级改革的典型成功经验,建立县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联系点制度。今年国家粮食局计划在粮食主产区和部分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建立20个粮改联系点,掌握关系改革的重点和关键问题的第一手情况。重点了解县级粮食部门职能转变、企业改革、粮食购销价格和县域粮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基层在这些重大问题方面的实践经验,使改革整体向前推进。
    继续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各地区尤其主产区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住关系改革的关键和重点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特别要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产销衔接的新机制新办法,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
    继续深入对涉及粮食安全的战略性和长远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主要任务是研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对农民的粮食补贴政策,积极探索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研究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逐步消化和企业经营性亏损的处理解决办法;研究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明确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出资人,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研究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改革储备粮管理体制问题;深入研究藏粮于地、藏粮于库、藏粮于科技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等关系粮食安全的战略性和长远性问题。
    (二)牢牢把握实现粮食供求紧平衡的宏观调控目标,切实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方针和目标,科学实施粮食宏观调控。要加强对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的分析,指导企业积极收购,适时销售,密切关注粮食供给薄弱地区的情况,保证市场供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进出口工作,利用国际市场搞好粮食余缺和品种调剂,促进国内粮食供求基本平衡。把调控的着力点放到注重保持粮食总量、品种、结构基本平衡上来,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预案,积极做好粮食购销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储粮公司和地方粮食部门要抓紧做好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预案的准备工作,在指定库点、资金费用、仓储容量和监管等方面及早作出安排。要继续按照合理布点、方便售粮、便于监管的原则,尽快确定收购库点,抓紧腾仓并库,筹集资金,把最低收购价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注意掌握国有粮食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中财务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费用、利息补贴的及时足额到位,并配合财政部门及时研究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财务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夏粮收购工作很快就要开始了,各地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市场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努力使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完善中央储备粮轮换机制。继续推进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中储粮公司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力量,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切实做到“三严格、两确保”。在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方式创新和储粮科技创新等方面,要为全国粮食行业作出示范。妥善解决国债投资建设粮库的产权归属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轮换机制,积极推进储备粮轮换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储备粮轮换更好地适应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
    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没有达到既定规模的省(区、市),要积极主动向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抓紧落实储备规模。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要综合考虑粮食供需状况、储备粮轮换以及交通运输等因素,进一步搞好地方储备粮的合理布局。加强粮食供给薄弱地区的粮食储备。根据当地的消费习惯和调控市场的需要,及时对储备粮品种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增强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的责任和能力。
    继续做好军粮、退耕还林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积极搞好库存老粮的销售。逐步建立起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军粮供应保障机制,确保任何条件下的军粮供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做好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工作。在不打压市场粮价的前提下,择机妥善处理陈化粮,同时要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根据宏观调控和市场需求等情况,我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期分批组织2005年最低收购价库存稻谷销售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好。
    继续加强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工作,完善粮食应急机制。各地要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不断拓展统计范围,提高统计质量。今年要重点抓好非国有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统计数字上报工作,各地要主动向同级财政部门争取,妥善解决基层粮食部门统计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的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做好对市场行情的跟踪、分析、判断、预测。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建设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储运网络,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保证本地区粮食市场供应,特别要注意做好重点大中城市和贫困缺粮地区的粮油市场供应工作。各地确定的应急加工、应急供应指定企业名单,要及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三)继续按照政企分开和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的要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积极稳妥地解决企业历史包袱。继续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尽快将政策性挂账上划到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已经完成政策性挂账认定的省(区、市),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性挂账上划工作;其他省(区、市)要抓紧进行政策性认定,最迟在年底前完成上划工作。各地要按照债随资产走和不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确保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结合企业改革,将经营性挂账实行有效管理,逐步消化,为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创造条件。
    努力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要认真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切实将支持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集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资金。努力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企业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多种经营,扩大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富余人员。
    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合理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企业组织结构创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国有粮食企业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按照国家所有、授权经营、分级监管的原则,认真研究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办法,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四)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制
    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并逐步向市、县延伸,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转移。没有建立专门机构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职能、人员和经费。没有纳入行政编制的地方粮食部门,要争取尽快取得行政执法主体地位,避免出现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盲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搞好执法资格培训和素质培训。加强对基层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县粮食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继续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法规和工作程序。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备可操作性,进一步突出依法管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粮食企业库存检查办法》,重点加强对储备粮的监管。
    继续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掌握粮食库存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实现紧平衡调控目标提供准确依据。继续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及获得资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面向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着手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网络系统。依法落实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责任。继续推进和规范全国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和原粮卫生监管,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五)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市场为导向,大力推动粮食产销衔接和产业化经营
    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深入总结推广各地产销衔接的成功经验,积极鼓励销区粮食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和储备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储、加、销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充分发挥会展经济的作用,通过粮食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举办产销衔接展销会,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积极帮助解决产销合作中遇到的运输、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确保产区粮食有稳定销路,销区粮源有可靠保障。经济发达的粮食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以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我们一定要用好这项政策。目前我们正着手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操作办法,争取出台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产销衔接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各地要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利用“公司+农户”、“公司+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形式,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实现粮食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粮食规模化经营,使农民在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切实得到实惠,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六)以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全面启动粮食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
    积极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着力抓好“十一五”粮食物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优先启动东北地区粮食流出通道、东南沿海粮食流入通道、黄淮海地区小麦流出通道等3个主通道的粮食物流设施建设。中粮集团、华粮集团等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在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中要发挥重要作用。继续支持长三角的舟山、珠三角的东莞等重要粮食物流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逐步形成完整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抓好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继续在11个主产省新建上千个农户科学储粮示范点,推广新型、适用农户储粮的技术设备和农村粮食集中处理的干燥技术,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
    认真落实“十一五”粮食流通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做好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和前期启动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召开“粮食行业科技工作会议”,对“十一五”粮食行业科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组织实施《关于促进粮食批发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组织力量研究制定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本地政府支持,争取把批发市场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纳入地方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对粮食质量检测系统、信息收集发布系统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批发市场制度,扩大联系范围,争取每个省会城市均有成品粮批发市场联系点。要指导和组织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开展“放心粮油”进市场活动,强化入市粮油的品质检验。要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扩大市场成交量,增强市场搞活流通的作用。
    (七)以提高粮食行业服务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着眼点,加强粮食行业指导
    加强财务工作指导,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有效合理使用。继续了解和掌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动态情况,配合财政、税务部门研究完善粮食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加强对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指导,继续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切实加强粮食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继续做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组织实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在行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粮食主产区基层粮管所仓储条件一般较差,达不到安全储粮标准,各地粮食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做好维修工作,保证平时和汛期安全储粮。各地粮食部门要总结安全和绿色储粮经验,向企业推广仓储精细化管理和无公害储粮的办法,全面推进粮食行业的仓储管理升级,促进粮食行业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转变。
    高度重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浅圆仓、烘干塔等操作规程和剧毒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抓好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等工作,探索建立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南方即将进入雨季,加上一些基层粮库年久失修,要特别注意汛期和低洼易涝地区的安全保粮工作。
    (八)以树立粮食行业新风为主题,进一步加强粮食行风建设
    长期以来,粮食行业广大职工保持和发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服务“三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己任,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艰苦奋斗,走过了一段很不平凡的历程,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人事部与国家粮食局联合在全国开展表彰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活动。在这次会议上,人事部、国家粮食局联合表彰的90个先进集体、51个劳动模范、75个先进工作者,都是经过县、市、省三级层层推荐选拔上来的。在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当中,有粮食主产区的,有粮食产销平衡区的,也有粮食销区的;有长年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一线职工,有在粮食科技、教育战线刻苦攻关、辛勤耕耘的工作人员,有在市场中锐意改革、艰苦创业的企业家,有工作在粮食宏观调控和流通管理岗位上忠于职守、勤政廉洁的机关公务员,他们是全国粮食行业120多万干部职工的优秀代表。希望全国粮食行业的同志们以这些优秀代表为榜样,掀起“学榜样·赶先进”的热潮,树立粮食行业新风,促进粮食行业蓬勃发展。
    同志们,做好2006年的粮食工作,对于确保“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事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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