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粮食法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管粮 安徽省粮食局 |
![]() 一、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颁布以后,我省以地方立法为突破口,加强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各项执法程序,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营造执法环境。 首先,推动地方立法。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安徽省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省粮食局与有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安徽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全省有近一半的市、县出台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粮食应急预案等配套文件。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为我省全面推进依法管粮提供了执法依据。 第二,建立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出台了《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实行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和使用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建立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实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了《安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建立粮食行政复议制度,制定了《安徽省粮食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为逐步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 第三,加强法制宣传。近两年我们每年都组织法制宣传活动。2004年举办万余人参加的全省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学习粮改政策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征文活动。2005年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组织代表队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粮食局举办的“国粮杯”电视知识大赛,荣获二等奖。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粮食流通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此外,还利用“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各地粮食部门宣传粮食流通政策法规,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现场咨询、摆放宣传版、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推进依法管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基础。 二、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转变职能,依法管粮,是新时期粮食流通领域的一次大变革,是粮食干部职工思想领域的一次大解放,是粮食工作形式和性质的一次大转轨。加强队伍建设,是保证依法管粮的前提。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我局确定的新时期粮食工作指导思想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产业发展,行业服务”。把依法管粮作为新时期粮食流通工作的第一要务。省局每次召开市县粮食局长会议,都把依法管粮作为重要的议题反复强调,统一思想,提高各级粮食部门领导对依法管粮工作的认识。通过法制宣传、组织培训、座谈研讨、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粮食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全省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学法的欲望日益迫切,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用法的自觉性显着提高,法治的理念已逐步渗透到行政管理、业务经营等日常工作之中。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我局多次向省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增设法制机构,在地方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去年2月省编办特批我局增设政策法规处和监督检查处,编制8人。各市县都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工作,部分市县专门成立了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科(股),有的还成立了执法大队。初步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和粮食执法工作网络。 三是组织人员培训。近年来,我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了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有1200多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2005年我局又组织了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培训,共举办了4期,培训515人,取得了监督检查证。还组织了省局机关人员16人参加了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监督检查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了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依法监管市场,营造良好的流通环境。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一手抓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监管。 一方面是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重点抓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和储备粮的管理。去年国家指示我省启动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后,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明纪律,加强监管,要求指定企业做到“五个不准”、“四个确保”、“三个满意”。指定库点统一行动,挂牌收购,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到去年底,全省按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稻谷55亿斤,促进了全省粮食收购总量的增加,带动了稻谷收购价格的回升,给种粮农民带来了直接的实惠,做到了党委政府满意、农民满意、企业满意。在储备粮监管方面,制定了《安徽省省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建立了专账,下发了专牌,实行出入库通知书制度,开展质量检测,建立质量档案,掌握质量动态。认真组织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受理工作,全省受理申请企业并经国家粮食局审核授予资格90户。同时,加强国有粮库资产管理和文明站库创建工作。 另一方面是对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监管,重点抓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粮食流通统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发展和规范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全省已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7345家,其中国有粮食企业占20%,多种经济成份占80%。同时,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5215户,责令纠正1158户,警告272户,累计罚款0.4万元,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案件24件,协助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近50万斤。规范了全省粮食流通市场行为,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为了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粮食经营者进行了广泛宣传,要求他们依法建立经营台账,向粮食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全省各县(市、区)粮食局都配备了统计工作专用微机,《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全面启用,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省局组织开展了《安徽省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省有1000多家非国有粮食企业建立了粮食统计经营台帐,400多家规模以上非国有粮食企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报表上报及时,数据比较准确。 为了探索市场监管的新路子,我们总结推广了繁昌经验。繁昌县粮食局制定了《粮食监督检查分级监管办法》,对粮食经营者守法程度进行级次评定,对不同等级的经营者确定不同的检查频度,评为A级的每半年或一年检查一次,B级的每季度检查一次,C级的每月或随时进行检查,对未被评上等级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重违规的给予行政处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四、依法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省于2002年开始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了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各地粮食部门在改革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企业改革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让职工领会并吃透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做到职工不知晓企改政策的不启动,职工不了解企改程序的不推进,职工代表大会未通过的不施行,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在法治的框架内基本实现了无震动改革,完成了减员分流8万人的任务。此后进行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第二步改革,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规范,依法对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从法律上确定国有资产的股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改革形式主要有资产管理、集团带动和股份合作三种模式。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充满了生机和活力,2004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一举实现了扭亏为盈,为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加快发展赢得了先机。 2003年我省率先在全国粮食主产区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市场放开后,我们在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把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作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为全社会各种经济成份的粮食企业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大力倡导和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面向全社会,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打造全省米、面、油各十强,目前我省粮油加工企业有8家成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4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5年我局争取省政府安排2000万元项目贴息资金,扶持粮食企业上精深加工项目;帮助企业向农发行推荐23个项目,去年农发行共向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28亿元。目前全省粮食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相互合作、和谐进步、共同发展的局面。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安徽粮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依法监管年”和“产业发展年”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管粮,加快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实现粮食经济的奋力崛起和跨越式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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