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流通引导作用 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新疆以农业生产为主,粮食位列农业四大支柱产业之首,粮食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远离内地,粮食供求平衡相对独立,新疆又是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处于反恐、反分裂的第一线,因此,确保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生产决定流通,流通促进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基于这种深刻的认识,我们十分重视粮食流通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发挥市场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探索直补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新疆含流动人口2200多万人,口粮以小麦粉为主,大米为辅。改革开放以来,粮食连年丰收。1998年以来,新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粮食市场化改革:1999年放开了玉米收购,2001年放开了大米收购,2002年乌鲁木齐等6个销区放开了小麦收购,2003年全区放开小麦收购。至此,粮食收购、价格和市场全部放开。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市场放开后,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价随行就市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至2005年,收购量已占全区商品小麦总量的90%以上,既解决了农民“卖粮难”,又实现了新粮盈利;二是2004年起自治区按照市场价公布小麦收购参考价格信息,避免了粮价大起大落损害农民利益,确保了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大力营造开放有序的流通环境,鼓励粮食多元化经营;四是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加快功能提升,拓宽业务领域。兴建了大米等专业批发市场。鼓励乡镇初级粮食集贸市场发展等。
    (二)加强宏观调控。几年来,新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增强,粮食和小麦面积分别保持在2000万亩和1100万亩、产量86亿公斤和38亿公斤左右水平上,实现了“粮食自给、略有结余”的目标。为适应市场化新形势,自治区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注重结构调整。针对粮食供过于求的情况,1999年起自治区扩大经济作物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发展优质和适销品种。二是大力支持粮食外销。1999年至2003年9月末,自治区对销往区外的5亿多公斤小麦给予运费补贴3亿多元,减少了“老粮”的压力。三是不断完善粮食工作地、州(市)和县(市)层层负责制,签订责任状。四是保证自治区地方粮食储备不低于7亿公斤,其中:自治区级6亿公斤,一些地州和县级储备1亿多公斤。五是加快粮食法制化建设步伐。大力宣传和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由我局起草的《关于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已于2005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粮食局及时成立了监督检查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普遍建立了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审核收购资格证,检查粮食质量,规范流通秩序;适时将自治区粮食局原行业管理处更名为产业发展处。六是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城镇低保人员每年增加粮食补贴60元,年开支3500万元。
    (三)加大直补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主要按照比较效益和市场风险来选择种植品种。为保护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流通良性循环,自治区坚持实施直补政策,不断完善直补办法。一是确定了与农民交售商品粮挂钩的直补办法。2003年对伊犁等6个主产区的7.7亿公斤小麦进行直补。凡种粮农民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交售的小麦,在随行就市的收购价外每公斤补贴0.10元,财政通过购销企业兑现,当年完成直补粮计划的96.8%,兑现补贴7480万元。二是提高直补标准、扩大直补范围。为扭转小麦价格持续走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的局面,2004年,自治区实施粮食安全三步走战略,即到2006年全区粮食面积和产量保持在2200万亩和85-86亿公斤。并将直补标准提高到小麦每公斤补贴0.20元,对3个水稻产区3850万公斤大米每公斤补贴0.30元。具体办法是实行“二定、一直接”,即:各级涉农部门共同核定小麦种植面积、预估产量,购销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财政部门按收购凭证兑现直补款。当年全区按规定兑现直补款2.7亿多元。2005年继续执行2004年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于小麦收购量大幅增加,直补款增至5亿多元,全区粮食安全三步走的目标提前实现,当年小麦购销结余2.4亿公斤。三是进一步完善直补办法。鉴于小麦生产增长过快和直补资金严重超支,自治区决定2006年改直补小麦敞开收购为按13亿公斤指标收购,并向产区倾斜,小麦面积不超过1100万亩。
    实践证明,新疆的粮食直补政策符合实际,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增强国有主渠道作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农民、政府、企业“三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主渠道,就必须加快改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1998年以来,我们结合实际,有步骤地积极推进企业改革。第一步,加快附营企业退出国有步伐。全区粮油加工、零售等企业基本退出了国有序列。第二步,稳步推进购销企业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撤站并点,合理调整布局,组建了以县为单位的购销公司,至2005年,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1998年的279个减少到129个。昌吉、阿克苏、巴音郭楞3地州组建了粮油购销集团。第三步,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资产整合、政策扶持、减轻包袱等措施,做强各地购销公司;推行资产重组、转机改制和仓厂联合,培育和发展了20多个粮食龙头企业。如:昌吉粮油购销集团由9个县级粮油购销公司、3个国家粮食储备库、2个参股公司组成,资产达到18.5亿元。该集团与年加工30万吨小麦的天山面粉集团通过参股实行联营,并建立优质小麦基地100多万亩,天山面粉也成为全国名牌产品。第四步,进一步深化购销企业改革。最近,我们起草的《关于加快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今年,全区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力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推进企业改革的同时,我们努力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积极解决“三老”问题。特别是2005年以来,全区完成了“老帐”的清理审计和认定,目前正在进行剥离;已经锁定了10.6亿公斤“老粮”,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有步骤、有计划销售;合理分流和置换职工身份,大部分“老人”得到妥善安置,维护了社会稳定。至2005年末,全区粮食职工总数由1998年的5万多人减少到1.3万人。
    二、取得的成效
    (一)合理配置了粮食生产资源。我区粮食、经济作物和饲草的比例由1998年的48:42:10,转变为2005年的27:50:23。其中:小麦面积下降了11.1个百分点,玉米增加了7百分点;特色农产品面积大幅增加,经济效益显着提高。畜牧业快速发展,2004年全区大牲畜年末头数和肉奶蛋产量分别比1998年增长18.1%和70.4%。
    (二)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新疆的直补政策力度大、效果好、农民满意。2004、2005年新疆直补资金支出分别高于国务院规定额的9.1%和102.2%;平均每亩补贴26.6元和40.9元,农牧民人均直补分别为20.2元和38.5元。2004年,加上粮价回升因素,农民仅粮食一项人均增收149元。
    (三)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小麦直补政策和价格监控发挥了重要的杠杆作用,促使了小麦生产快速回升。2005年小麦面积和产量分别比2003年增加190万亩和6.3亿公斤,扭转了生产下滑的局面,实现了对粮食生产的调控,确保了区内粮食供需平衡有余,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四)有力支持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掌握粮源。与农民交售商品糖挂钩的直补政策,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掌握了粮源,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既促进生产发展,又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为进一步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促进了产业化发展,提高了粮食品质。新疆受国家8部委表彰的4个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中有2家是粮食企业;当年全区国有购销企业签订小麦订单和合同904万亩,占小麦面积的80%以上;优质粮食品种尤其是玉米、大米的优质品种更新快、推广普遍,建立和发展了一批优质粮食基地。
    三、下一步打算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做好各项粮食工作,充分发挥流通作用。
    一是今年基本完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更大的突破。
    二是继续支持粮食主产区增加粮食综合生产和加工转化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
    三是加强行业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努力建立“五平台、六体系”,即:全力打造好企业发展的产业化平台,粮食购销主体多元的市场竞争平台,创新和完善依法管粮的法制化平台,确保粮食安全的调控平台和粮食畅流信息化平台;建立新型完整的行政管理工作体系,稳固的粮食购销主渠道体系,合理有效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保障有力的军粮供应体系,有效的粮食监督检查和统计工作体系,反应灵敏的粮食预警和应急体系。
    四是加快发展粮食产业化。再组建2、3个粮食企业集团,充分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品牌产品的幅射作用,促进粮食经济发展。
    五是大力发展现代粮食物流。重点是“一个升级、二个物流园”,即:加快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信息化改造升级,打造自治区物流信息平台。全力建设乌鲁木齐北站粮食物流园,促进南北疆之间、产销区之间的衔接,保证乌鲁木齐等主销区粮食安全;全力打造伊犁粮食物流园,为“十一五”“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两河流域开发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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