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形势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河北省粮食局 |
![]() 一、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了多元化。为有效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2004年,我们首先对购销企业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压缩了53%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2005年,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明确目标,全力以赴,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全省原有的2210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190家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446家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137家改制为国有参股公司,849家改为报帐制购销站点,341家实行承包租赁,31家整体出售转让,42家实行兼并重组,144家以其它形式进行了改制,从而盘活了存量资产。目前,全省拥有国有产权的粮食购销企业总数减少到了803家,比改革前减少64%。 (二)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基本到位。去年以来,我们在完成人员分流的基础上,继续把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调整职工劳动关系作为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政策,为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条件。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共累计筹措安置资金16亿元,其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85亿元,企业自筹9亿多元,已基本兑现到职工手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原有的9万名职工,已全部完成了劳动关系的调整,其中内退和承诺等退2万人,解除劳动关系6万多人。调整后企业返聘留用人员2万人,比改制前减少7万人,并全部确立了新的劳动关系。 (三)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得到了较好落实。为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我们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参照安徽、湖北等省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已完成改制任务的县(市),经当地政府批准和授权,大都明确或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承担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机构共有145家,其中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87家,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50家,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8家,形成了责任明确、监管有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 (四)改制后的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结合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们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积极性显着提高,业务经营量大幅度上升。2005年,在国有粮食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全省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粮食148.9亿斤,比上年增加38亿斤,增幅35%。全省统算,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没有出现新的亏损。尤其是改革先行一步的地方和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面貌焕然一新。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2004年我省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人员分流后,不少地方和企业都产生了松一口气的思想。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源整合不到位,产权单一、责权不明、政企不分、竞争力不强,与粮食购销市场化要求不相适应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们经过分析认为,如不进一步深化改革,将会使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半途而废,企业布局调整和人员分流的成果也将前功尽弃,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政府作了汇报,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省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于2005年初召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总结前两年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安排和部署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毫不动摇地继续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推向前进。随后,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外出考察、学习相关政策以及开展形势教育,层层进行思想发动,真正把认识统一到了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上,把行动落实到了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为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把握原则,统筹兼顾。我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中始终注意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市场取向,有进有退,确保主渠道地位不动摇。省政府明确规定,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任务及军粮供应任务的企业,一律采取国有独资形式进行改制。对主产区经营量较大的企业、库点和产销平衡区主要的购销站点,本着稳定购销渠道、服务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的原则,采取以国有控股为主的形式进行改制,其他库点通过国有参股或民营化改造等方式放开经营。改制后的国有粮食购销骨干企业80%分布在了集中产粮区,原有的国有粮食购销网点绝大多数也保留了下来,从而为确保粮食安全,实施宏观调控,发挥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奠定了基础。二是坚持保值增值,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目标。为此,我们对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资产,督促各级粮食部门逐一落实归属,落实监管机构,明确了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债务主体,并通过国有资产入股形式取得收益,偿还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进配套改革。无论采取哪种形式进行改制,我们都要求企业按《公司法》的规定,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经营风险能有效控制的运营机制,使企业在新的起点轻装上阵,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在企业改制中,我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文件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首先是摸清底数。在改制前对每个企业都进行认真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其次是科学制定改制方案。对每一个企业的改制方案,都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责成市、县粮食局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员分流和补偿政策,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以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阳光操作。第三是稳妥推进。各地严格按照改制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量化工作目标,层层抓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了改而不乱、改而有序,避免了走过场和二次改制的发生。第四是严格标准,搞好验收。为确保改制一步到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专门制定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7条验收标准,在企业撤并重组、资产处理、银行债务和企业注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企业规范改制提供了依据。 (四)政府重视,部门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很大。为有效推进改革,各级政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从多方面为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持。季允石省长几次过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随时掌握改制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全省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市、县政府都把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当地国有企业改革的总盘子,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农发行、劳动、审计、国资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改革创造条件。2005年,我们顺利完成了1998年以来新增政策性挂帐的清理认定,并集中到县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省财政两次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省农发行对改制后的粮食企业按性质及时审核贷款条件,使企业很快转入正常经营。同时,针对产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省还简化了国有独资公司审批程序。经省政府授权,由我局代省政府受理、审核和批复国有粮食企业独资公司的成立事宜。工商部门对粮食企业的变更登记积极提供方便,其它部门也从各方面对改制给予了大力支持。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2005年,我们全省粮食系统把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粮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一是集中力量抓督导。省局从年初开始就及时调整充实了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力量,抽调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采取定期调度、局长包片、处室包市等办法,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去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召开调度会、座谈会、现场交流会8次,由局长带队到各市专项督导检查4次。二是推广典型抓带动。一年来,我们通过印发《改革动态》,召开现场会议等形式,先后推广了7个方面30多个典型单位的经验,对全省的产权制度改革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量化目标抓落实。各市、县粮食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当好参谋,结合本地实际,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挂图作战,层层抓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顺利推进改革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去年以来,我省在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其它各项粮食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监督检查体系开始建立,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调控手段得到加强,物流规划着手制定。但与国家粮食局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推进粮食产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对下一步工作,我们已于今年2月底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基本目标就是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着力抓好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粮食流通监督管理,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大力发展现代粮食流通。这次会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围绕做大做强,继续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使我省的粮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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