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为契机
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黑龙江省粮食局

    我省是全国的粮食主产省,粮食行业是退出计划经济最晚的行业,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多、包袱重,“老人”问题一直是严重制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2002年底,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21.09万人,其中下岗职工10万人。企业按照经营实际需要定岗定员后,大批富余职工需要分流安置。2003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抓住政策机遇,从粮食企业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经过近3年艰苦努力,分流安置富余职工19.1万人,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老人”问题。

    一、抓住机遇,积极稳妥分阶段推进

    多年的粮改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妥善分流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是深化粮改必须打赢的一场攻坚战,不能回避、不能消极等待,必须积极主动推进,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

    (一)建立了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的组织保证机制。按照粮食工作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各级政府把分流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当作推进粮改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全省制定了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规划,总体要求是:2003年启动,2004年集中攻坚,2005年收尾,2006年巩固完善。地方各级政府都相应地制定了工作规划,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粮食、财政、劳动保障、农发行等部门参加的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定期研究解决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社保试点办专门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推进意见》,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并轨工作有章可循。在省社保试点办,单独设立粮食企业并轨推进组,负责全省粮食企业并轨工作。各地政府都相继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设立专门工作推进组,狠抓工作落实,全省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粮食企业并轨工作稳步实施。

    (二)落实国家八部委《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计综合[2002]677号),启动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2002年以后,我省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黑政发[2003]18号),明确了分流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的政策措施。省粮食局和财政厅、劳动厅、农发行联合下发了2003年全省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实施办法,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工作,完成了下岗职工2万人的分流安置工作任务,为后续大力实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摸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利用两年时间把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全部实施社保并轨。2004年、2005年两年国家在我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政策,给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带来了良好机遇。我们在落实国务院2004年17号文件的过程中,结合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布局调整,除对保留的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定岗定员外,其余富余职工全部纳入社保并轨范围,参加社保并轨。2004年完成了14万人,2005年完成了2.76万人。

    二、积极协调,明确分流安置职工的政策措施

    (一)多方筹措资金,努力解决富余职工安置成本不足问题。

    1.2003年,我省在粮食库存仍居高不下、费用补贴支出多、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情况下,省政府多方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2.2004年,按照国家社保并轨政策规定“并轨人员经济补偿金来源按中央、地方财政和企业各筹集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的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努力筹措并轨匹配资金。省政府针对一些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和粮食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又从省级财力中筹措7.5亿元按人均4500元标准补助地方财政,确保并轨人员经济补偿金足额到位。

    3.省政府出台了黑政发[2004]55号文件,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经营实现的利润,全部用于解决并轨人员经济补偿金和企业欠发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债务;同时,加快库存陈粮的销售,积极搞好新粮购销,减少库存粮食补贴支出,努力增加企业经营利润,解决职工分流安置成本不足问题。

    4.结合推进企业产权改革,积极盘活资产,增加资产租赁收入和资产变现收入,扩大资金来源。

    (二)实事求是贯彻落实国家劳动社保政策。一是实事求是认定粮食困难企业。国家社保并轨政策规定,参加并轨人员所在的企业必须是困难企业,并明确了困难企业的标准和审核认定手续。鉴于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承担政策性经营业务多,政策性财务挂帐包袱沉重等实际情况,省社保试点办确定了粮食困难企业认定的具体办法,并下放了认定权力,由省财政、粮食两厅(局)直接核实认定。二是把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下岗职工社保并轨工作有机结合,并改结合同步推进。在对保留的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将富余职工全部纳入社保并轨范围,按社保并轨政策妥善分流安置。三是在实施社保并轨过程中,对国有粮食企业拖欠的社保费,采取了“分散决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对有能力补缴的企业及时追缴;暂无能力的,允许制定偿还计划,分期补缴或缓交并免交滞纳金和罚金。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规范推进。

    (一)开展了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情况的统计调查,摸清了底数。为把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全部纳入并轨范围,我局与省财政、劳动部门,联合组织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进一步核实、弄准国有粮食企业各类职工情况,做到了不发生漏报职工的问题,为全省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全部纳入并轨范围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宣传政策,思想发动先行。首先从政策宣传入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深化粮改的重要性,系统宣讲并轨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采取走下去、请回来的方式,向每一位符合并轨条件的职工宣讲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及时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指导各地层层举办粮改政策、社保并轨、人员分流安置等政策学习班。设立政策问答咨询台,印发政策宣传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讲解宣传政策,启发引导职工树立市场观念,树立新的择业观。通过多方面工作,使广大职工逐渐认清形势,转变了思想观念,掌握理解了政策要求,消除了思想顾虑,形成了良好的社保并轨工作氛围。

    (三)联合办公,实行“一条龙”审批。为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并轨人员审批工作效率,省粮食局与财政和社保部门实行联合办公,“一条龙”审批,对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妥善研究解决,确保了国有粮食企业并轨审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04年,在不到50天的时间里完成了14万人的并轨审批工作。

    (四)突出抓好重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社保并轨工作程序复杂,又涉及并轨人员的切身利益,操作不规范,极易引发上访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并轨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国有粮食企业紧紧抓住并轨人员确认、困难企业认定、经济补偿金标准测算、筹集并轨资金、清理认定拖欠并轨人员债务等项重点环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做到每一个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是严格制定并轨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所有粮食企业的并轨实施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按政策核准确认并轨人员,并将参加并轨人员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准确测算社保并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补助标准。全省按政策分类测算到每个并轨人员经济补偿金额,并与每个并轨人员见面。四是及时落实并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兑现、企业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档案移交工作。五是建立周报表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国有粮食企业并轨进展情况,逐级组成工作组,深入国有粮食企业,检查并轨各环节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六是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并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督促落实并轨各项工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国有粮食企业并轨工作和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

    四、努力做好稳定工作,积极开展再就业工程

    全省粮食企业社保并轨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思想稳定、社会稳定工作十分重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都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上访接待工作。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门班子,抽调懂政策的得力人员积极做好并轨政策宣传解释,接待上访等工作,坚持对上访职工热情接待,反复宣传分流安置、社保并轨等政策,让职工充分发表个人申辩意见。对职工提出有异议的问题,认真核查,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都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接待和解决职工反映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并轨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做好再就业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开经营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明确要求粮食企业改制和新建企业,首先要安置原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就业。同时,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其他行业推介原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就业。对有困难未就业人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如肇东市粮食局成立粮食再就业指导中心,为原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海伦市粮食局为原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举办技能培训班,帮助他们扩展再就业门路。2004年以来,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大了粮食购销经营工作力度,企业增加的用工都优先聘用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未就业人员。全省在粮食经营旺季企业从业人员高达7万多人。

    目前,我省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社保并轨工作任务已平稳完成,我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保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老人”问题的基本解决,为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我省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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