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江西省粮食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

    按照国家“十一五”期间粮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企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大任务,实现三大转变,构建四大体系”。即要围绕发展粮食经济,搞活粮食流通,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确保市场稳定总目标;抓住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两大任务;实现由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由主要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向管理市场主体的准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管理三大转变;建立完善粮食执法、粮食储备、粮食市场、粮食信息四大体系。主要工作是:

    (一)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按照孙副省长提出的种好粮、收好粮、管好粮、用好粮的要求,全省粮食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一是正确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利益;二是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理念,积极主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引导农民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优质稻比率,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三是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和订单粮食,促进农民提高种粮效益;四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促进粮食流通。

    (二)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和创新适应市场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十一五”期间,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思路是:理顺管理体制,明晰政企职责,整合粮食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企业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一是理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的关系,着力构建管放结合的新体制。逐步实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只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行业指导职能。二是完成国有粮食企业股份制改造。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在全省形成若干个粮食企业集团,并通过吸收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入股,力争1—2个集团企业上市。其他粮食企业逐步实现经营者持股或与非国有资本入股的股份制,形成专业化经营的粮食购销公司。三是建立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经营机制和按劳分配制度。

    (三)转变行政职能,构建完善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一是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三定”方案全部调整到位,力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获得执法主体资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队伍和行政经费适应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职责需要。二是健全完善粮食行政许可、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按照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建设。

    (四)加强粮食储备、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一是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成立省级储备粮管理机构,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特别是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实行省级储备粮的定点定仓管理和推陈储新机制。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仓储网点布局,保持仓库完好,确保储粮安全。二是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要按照活跃粮食流通、规范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周期、提高流通效率的要求,形成多种流通渠道、多种交易市场、多种交易方式的粮食流通格局,并积极融入全国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工程,加快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三是完善粮食信息体系建设。按照建设粮食政务信息系统、市场信息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的粮食信息化目标,加强对全省粮食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粮食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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