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10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为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推动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现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0年年初的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强调要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管粮,认真完成《粮食法》研究起草工作。为落实好会议精神,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今年《条例》宣传主题确定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宣传重点
各级粮食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宣传《条例》及各省(区、市)配套的粮食地方性法规、规章,把《条例》宣传活动与依法行政实践结合起来,重点是宣传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 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服务与监管,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竞价、轮换、移库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救灾粮、军粮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继续开展粮油库存和仓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法受理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检举,依法处置损害农民利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结合。
三、活动形式
(一)举办《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座谈会。国家粮食局将组织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如何推进《粮食法》立法工作。届时将邀请部分省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开展“我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活动。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我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活动。征文可以围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要制度以及与其他法律的衔接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征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三)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国家粮食局将举办《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知识竞赛,内容包括《条例》和地方粮食法规规章,知识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将刊登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条例》六周年宣传专栏”上。
(四)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条例》。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将开设《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专栏,及时介绍今年《条例》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文件通知、图片新闻、领导专访、在线直播等形式。各地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加强《条例》宣传,扩大宣传受众面,上下互动,增强宣传效果。
(五)组织《条例》宣传现场会。各级粮食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粮食生产者、经营者,举办各种形式的《条例》宣传现场会,有条件的还可以开展跨区域《条例》宣传活动。
四、活动参与和组织
(一)宣传时间。今年《条例》宣传活动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开始,5月为《条例》宣传月。
(二)活动参与。各级粮食部门干部职工,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关心粮食事业的社会人士,都可以参加《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经评选,征文建议被采纳或有建设性的、竞赛答题成绩优秀的,国家粮食局将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三)活动组织。各省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活动,除配合国家粮食局组织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部署,创新方式,自行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保障宣传经费投入,确保取得实效。宣传活动情况的总结、知识竞赛答题卡及《粮食法》征文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相关文字及图片等信息请发送至fgc@chinagrain.gov.cn。各省级粮食部门组织《条例》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今年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指导标准之一。
联 系 人:于涛 罗叶
联系电话:010-63906262(兼传真) 010-63906257
附件: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