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效果显著


  根据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山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效果显著。

  省局高度重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孟庆秀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搞好今年的宣传活动,分管局领导王顺厚同志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宣传经费投入,确保宣传效果。省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做好<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活动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和方法步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宣传月期间,山东全面落实国家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局在办公楼前悬挂了宣传主题和庆祝《条例》颁布六周年的宣传横幅,烘托宣传月气氛。各地分别举行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宣传点、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集中出动粮食执法车深入城乡进行巡回宣传,并组织人员现场进行《条例》知识解答、政策法规咨询。威海、潍坊、日照等市还邀请当地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电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刊登专题文章、发布新闻信息、电视字幕广告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法规、政策家喻户晓。

  与此同时,山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及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国家局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和“我为《粮食法》建言献策”征文等活动。活动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竞赛答题和撰写征文,全省共有3500多人参加竞赛答题,并收到征文34 篇。 淄博市利用宣传月时机,分别到所辖县(市、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了9场讲座,讲授了创建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方案、验收办法、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要求,受到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周村、淄川等区县邀请区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视察和监督。全省通过知识竞赛、讲座、征文和邀请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参与活动人员学习和掌握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粮食执法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学习宣传效果,营造了更加浓厚的依法管粮氛围。

  据统计,今年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组织20000余人,设立宣传点1200余个,印发宣传材料78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19个,悬挂横幅标语2600余幅,出动宣传、执法车1000多台次,从人力、物资到宣传内容和规模形式上,确保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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