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粮食质量监管 构建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辽宁省粮食局 |
![]() 我局始终把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质量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质量检验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和保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粮食质量监管网络体系,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2007年全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局长助理为副组长的粮食质量监管领导小组,下设粮食质量行政管理机构、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等3个工作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粮食质量监管网络体系,强化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为做好粮食质量进一步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把粮食质量监管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听取部门汇报,作出全面部署,保证了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沟通协调,健全体系。按照省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争取省编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于2007年4月成立了监督检查处,增加4个行政编制。同时,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市调研、督办,使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全省14个市已有13个市成立独立的监督检查处(科),在66个涉农县(市)区中已有51%的县区成立独立机构。在检验监测机构中,省粮油检验监测所和14个市级站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至2007年底全部挂牌成为国家质检体系的成员单位,县(市)区建站51个。全省粮油检验监测技术人员689人,中级以上职称占41%,其中教授级高工4人,在全国同行位于领先地位。 二、加大设施资金投入,建立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机制,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物质人力保证 1、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保证工作需要,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质量监管机构软、硬件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投资130多万元为市、县两级监督检查机构购置了电脑、摄像(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仪器设备;省、市粮食局共同投资为全省14个市配备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强化了粮食执法的手段和能力。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全省共筹集资金1500余万元,购置了大型粮油检测设备,如气相色谱、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等。新增实验室面积3000多平方米。截止目前全省粮食检测系统固定资产5500余万元,各种国内外先进检化验仪器设备1万余台件,检化验室面积1.9万余平方米,使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得到质的飞跃,能顺利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检验监测工作。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大对监督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持证上岗。全省共举办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748人,经过严格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监督检查证;举办粮油检验监测人员培训班35期,培训人员2981人次,经考核合格发放国家统一制定的上岗证,对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各类检测项目技术比对考核,并主动与北京、河南等省、市粮食质检部门进行技术测试比对,同时组织省、市、县质量检验监测部门进行检测技术比对。省粮油监测所今年招聘引进了3名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填补了深层次知识人才的空白。 三、突出重点,牢固树立全程监管的理念,为粮食质量监管拓宽工作渠道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要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支撑体系,搞好食品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验技术手段。”为了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我局先后研究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粮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方案,并认真部署实施。 1、开展原粮质量卫生安全检查。一是做好收获环节原粮卫生状况调查。采取对重点区域实行“三定点”、“四跟踪”的调查方式,即:定流域、定灌区、定工业园区和跟踪村、跟踪农户、跟踪地块、跟踪施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并建立了档案,对生产的原粮卫生状况进行重点调查。2007年全省共采集收获环节原粮原始样品近万个,经混合制备检测样品713份。为了保证对有毒有害物质能“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我们组织集中检验技术骨干、集中先进仪器设备对原粮中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实行统一会检制,取得很好效果。二是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检查。我省对辖区存储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进行质量卫生抽查,全省共选取227个库点,扦取样品967份,总代表数量193.4万吨。对其品质和卫生指标进行了全项目检验,还增加了卫生指标的检验,取得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有害重金属等三大类卫生检验数据5000多个。检验结果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储存环节的原粮质量卫生状况。全省各地进一步改善了储粮条件、设施,采取低温、低氧、低药等保粮措施,保证了库存粮食的质量卫生安全。三是认真做好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2007年全省共出动专业技术人员1018人次,深入到14个市、51个县(区)、265个乡、1146个村、5898个农户,共采集原始样品近3万个,经混合制备检测样品2699份。对粮食质量指标进行了全面检测,获得检测数据2万多个,并建立了一套完整、准确、可靠的粮食质量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从2006年起,每年编写辽宁省地产粮食质量及卫生状况报告白皮书,全面评价我省粮食质量和品质卫生状况,并在第一时间把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让广大农民、粮食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共享我们的工作成果。 2。主动与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粮油批发市场的质量管理。粮油及其产品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积极与工商、质检部门配合,对市场粮油质量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如沈阳市粮食局在沈阳粮食批发市场派驻质量监督员,对批发市场粮油质量进行监管,对进入市场的粮油产品采取“准入制、目录式”管理的方式,坚持季普查、月巡查、随时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造假者”及不合格粮油产品进行查处;鞍山市粮食局主动为粮油批发提供服务,在质量监管方面,从源头上严格把关。2007年全省共抽检粮油市场样品4914批次,代表数量19.3万吨。对213批次不合格粮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利用“3·15”消费者日期间,与相关部门合作,广泛开展粮油质量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市民关心的粮油质量问题,提高消费者对真假粮油的鉴别能力,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3、对陈化粮监管的信息反馈和机制实现创新。一是实施信息“双向”反馈制度。在黑龙江、吉林省粮食局的支持与配合下,实现了我省陈化粮到货信息“双向”反馈模式。即:供货方将我省企业购买陈化粮的发货信息(发货时间、品种、数量、运输方式等信息)及时告知我局和购买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述信息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自上而下(省→市→县)和自下而上(县→市→省)的双向信息反馈。进而保证省、市、县三级粮食部门及时准确掌握陈化粮流转情况,并成为强化监管的重要依据。二是实施“纵向双重”监管机制。“纵向”就是一级抓一级,重点发挥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管作用和上级部门的督促指导作用;“双重”是指在逐级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省和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对陈化粮购买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发挥各级粮食监督检查机关的职能,形成监管上的合力。我们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陈化粮的监管,确保陈化粮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4、建立质量检测信息发布机制。我省通过建立辽宁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粮食质量工作和食品安全,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使粮油质量卫生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我省粮油质量检测工作信息全部被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采纳并在其网站发布。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