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抓机构 依法行政强管理 全面开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新局面 山西省粮食局局长 高志信 |
|
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新的职能。特别是国务院〔2006〕16号文件下发后,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入手的思路是正确的,更坚定了我们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年多来,我们以创建省级监督检查机构为平台,以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基本实现了四个落实,逐步搭建起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网络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框架体系,为全面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确立主攻方向,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突破口 为了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落实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我们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2005年5月8日,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市场管理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实践,我们深感到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队伍,要想管理好粮食市场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何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一支专业的队伍,怎样履行好《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不辱使命,对于没有执法经验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讲,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在省政府领导关心与支持下,我们明确把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力争在近期把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机构全部建立起来,为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做到三个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条例》颁布后,我们明确将市场监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只要有机会就及时向省长和分管省长汇报《条例》的要求、粮食行政职能转变后的主要责任,以及建立执法队伍的必要性。经过主动努力工作,从而引起了省政府领导对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2005年9月14日,于幼军省长在我局调研时要求,要从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角度,提出我省的具体意见,希望在近期把队伍建立起来。这样“十一五”期间才能更好地工作,把粮食市场管理得更加规范。2005年12月19日牛仁亮副省长在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场会议上要求,全省市、县的粮食市场监管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在2006年底前全部组建起来。另外,我们在成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组时,将省编办列为成员单位,而且召开相关会议都要邀请省编办领导参加。在了解情况,明确要求的基础上,省编制部门领导给予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06年的重点工作内容。省财政厅也将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省政府领导的明确要求,有关部门的支持,更坚定了我们的信心和决心。 2、政策依据到位。我们在安排部署体系建设工作时,市、县两级粮食局普遍反映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没有政策依据。为了给市县两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创造条件,我们一方面积极向省政府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向省编办的领导宣传和解释《条例》及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及时向省编办详细提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及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我和分管此项工作的张文副局长多次到省编办与编办领导共同协商研究机构建设意见。另一方面诚恳邀请省编办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006年2月和6月,市场处会同省编办市县处的领导先后两次分别对4市8县(区)不同类型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编制现状,组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调研,充分论证在全省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2006年8月2日,省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的意见》,对全省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是同意各市粮食局增设市场管理科。各县(市、区)拟由相关业务股室承担其职责,可增加1名股室副职职数;对于未设粮食行政机构的县(市、区),在目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加挂粮食局牌子,可增加1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 二是各市、县(市、区)成立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科、股级建制。市级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编制控制在10人以内;各县(市、区)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编制一般控制在15名以内。各市、县粮食流通管理稽查人员要从市、县粮食系统职工内部选调。 这一政策的出台,全省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将达到1800人。对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无疑是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为粮食企业改革人员分流工作也减轻了压力。 3、保障措施到位。为尽快将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立起来,我们采取了多项保障措施,督促市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一是召开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了解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通报制度。我们编发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简报》,2006年共印发18期,通过这种形式不定期地通报全国兄弟省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定期通报我省各市、县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组建执法队伍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力地促进了落后市、县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督察组,由市场处对各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各地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坚持不懈地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个落实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各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全省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基本得到了落实。 1、机构落实。除省局成立市场管理处外,在11个市级粮食局中,已有8个市级粮食局经编办批准成立了市场管理科;10个市成立了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 2、编制落实。有10个市的编委会或编办下达了市本级和辖区市(县)组建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的实施意见,并落实了全额事业编制,市级稽查队人数8—10人,县级稽查队人数为13—15人。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执法队伍的县级粮食局有98个,占全省111个县(市、区)的88.3%。 3、人员落实。省局市场管理处编制5人已全部到位。各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已基本落实到位,人员全部从粮食系统内部解决。县级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人员正在逐步到位。 4、经费落实。2006年全省共落实市场监管专项经费75万元,其中省级20.9万元,市级32.5万元,县级21.5万元。省局、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粮食局以及部分县粮食局已配备了专门的执法用车。 四、感受与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的关键。我们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上取得的成效,如果没有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就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在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部门支持是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成功的保证。编制部门是综合部门,要求增加编制的部门非常多,增加编制的难度也相当大。主要是通过联合调研,使编制部门真正了解粮食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了解粮食部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现状,同时我们坚持不懈的敬业精神,也感动了他们,从而取得了省编办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3、明确责任,主动工作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本条件。工作目标和任务确立后,我们责成市场管理处主抓此项工作,市场处积极主动与省编办有关处室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整个工作过程是在一个协调和谐的氛围中有序开展。经过省编制部门的反复调研和论证后,终于形成了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的一致意见。这个意见不仅解决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足的矛盾,而且缓解了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压力,受到了国家粮食局和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的好评和赞扬,不少省市也前来考察学习。 我们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国家粮食局和开展实际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省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但是,我们有信心在200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打一个漂亮仗,为规范和整顿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确保粮食安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