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粮食流通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粮发〔2006〕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粮食局,重庆粮油集团,市质检站:

    2005年,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国家粮食局的指导下,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深入贯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转变工作职能,使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良好的开局和稳步推进的目标。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已经建立,形成了市县两级工作体系;建立了一支粮食执法队伍,取得了上岗资格;依法管粮的制度正在完善,逐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2005年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步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2006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全面推进依法管粮,为维护我市粮食安全,构建和谐重庆作出贡献。根据去年11月份国家“江西会议”和市粮食局2006年度工作要点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日常监管工作

    这项工作是我市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粮食流通改革和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做到为粮改大局服务。因此,各区县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对储备粮、政策性用粮、粮食库存、粮食质量、市场准入制度、统计制度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粮食库存的监管,重点要管好市级储备粮。凡有市级储备粮保管任务的区县要按照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轮换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安全、帐实相符;有地方储备粮的区县,也要按照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管;要认真做好粮食库存的检查,重点掌握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原粮卫生状况。在各区县进行粮食库存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组织库存抽查,摸清粮食库存情况,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要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各区县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应配合政策性用粮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各区县要切实履行《条例》和《办法》赋予的监管职责,落实各项质量监管制度和工作计划;要加强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严把入库和出库出厂质量关;严防使用禁用化学药剂或超量化学药剂以及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四是要加强对粮食市场准入的监管。各区县要按照粮食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入市准入关,切实规范粮食企业的经营行为,严禁未经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经营者入市收购粮食,维护粮食收购的正常秩序。

    五是要加强对粮食统计台帐建立情况的监管。各区县要根据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非国有粮食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帐、上报报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政府全面掌握全社会粮食流通供求情况和搞好粮食宏观调控服务。

    二、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要加大依法管粮的力度,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要全面展开。各区县粮食局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切实承担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市粮食局主要侧重政策研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

    一是要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的各类涉粮案件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对在粮食收购中违反国家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市级储备粮管理中的违规问题,违反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规定和统计制度的问题,政策性用粮供应中的违规问题,要重点查处。

    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搞好联合执法。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共同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今年,市粮食局将牵头搞好对全市粮油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上半年,在“五一”节前,各主城区粮食局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统一行动,重点对主城区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粮油质量、价格、卫生、储藏条件、台帐建立及报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下半年,大春粮食收购时节,各区县粮食局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市局将组织巡视抽查,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正常秩序。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较完善的信息沟通、执法检查、互信支持、按责办案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区县粮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第191号令),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开展行政执法中,要大力倡导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粗暴执法、盲目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和处罚教育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继续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对因法规、政策不健全引发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继续抓好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的“四落实”。认真推广万州、大足试点经验,万州、大足要在巩固成果基础上有发展创新,其他各区县(市)要按万州、大足经验抓好落实,市局将重点指导6-8个单位建设成为全市粮食行政执法“窗口”。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并分片区组织相互观摩交流活动。同时,根据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筹备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和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切实抓好信息工作搞好信息交流。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去年,市局按照国家粮食局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主要制度,但还不够完善。今年全市要重点抓好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制度、重庆市粮食监督检查依法行政评议考评考核制度、重庆市粮食监督检查执法联动制度、重庆市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粮食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度等5项制度的建设。同时,各区县粮食局要根据执法机构和岗位的配置,分解执法职权职责,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从今年开始,各区县要建立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季报制度,每个季度必须向市局监督检查处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季报内容要求由市局监督检查处统一明确),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

    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刚刚起步,必须把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今后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今年,市局将采取以会代训、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和军训等方式,组织2-3期培训,重点提高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依法管粮的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具体培训办法另文布置),要将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要将理论知识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多样化的培训与实践,努力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培养成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行政执法队伍,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迈上一个新台阶。

    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各区县粮食局要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律,同时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不断促进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