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粮食局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按照2006年我省粮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逐步建立规范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要求,进行以下工作:

    一、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结合《条例》实施两周年和大小春粮食收购,开展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墙报、现场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积极宣传粮食法律、法规,让各级领导、粮食工作者、粮食经营者、、种粮农民、消费者知道、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日常监管工作

    要充分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履行监督检查义务。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重点对少数扰乱粮食收购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粮食流通市场健康有序 。

    (一)加强对各级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对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轮换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安全。全省将组织开展一次地方储备粮检查。

    (二)加强对政策性用粮和陈化粮的监管。对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和陈化粮的经营活动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准入的监管。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入市准入关,严禁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经营者入市收购粮食,维护粮食收购的正常秩序。

    (五)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监管。要根据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为政府全面掌握全社会粮食供求情况、搞好粮食宏观调控服务。

    三、积极探索粮食流通市场化条件下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

    各市州粮食局要选择机构、人员、职能相对比较明晰的县区粮食局作为定点联系单位,通过典型涉粮案件的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方法、新举措,进行重点剖析,从而以点带面推动市州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省粮食局也会将确定1-2个市、3-5个县为定点联系单位,指导、研究和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的新经验、新问题,通过典型经验的推广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为依法管粮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机构、人员“三落实”和专人分管、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四专”的要求,加大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力度。按照工作体系建设要向基层延伸、制度建设要突出依法管粮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和完善制度,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五、加强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省粮食局将采取以会代训、案例分析、执法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使全省粮食执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逐渐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行政执法队伍,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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