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国家粮食局召开解决国债粮库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设备款问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春节前完成拖欠款补贴和国债粮库项目尾款拨付工作。共有23个省(区、市、公司)主管粮库建设工作的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和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粮食局副局长郄建伟同志出席会议并对解决拖欠款问题做出总体部署。发展司负责人通报了国家粮食局为解决国债粮库项目拖欠款问题所做的工作,明确了安排补贴的原则和解决该问题的总体目标。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抓好组织落实。各省、公司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清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部署,按照原来的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二是各省发展改革委或粮食局、公司要和我局签订核定国债粮库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尾款数额确认书,作为确保彻底解决拖欠问题的一项保证。三是拖欠工程款补贴与验收工作挂钩。凡是验收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的省和公司,其拖欠工程款补贴资金暂时不予下拨,直到按约定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四是按照春节前拨款到位的原则,会后对于经确认没有问题的项目,国家粮食局将抓紧按此方案拨付补贴资金和尾款。各省要在收到国家拨款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出,特别是这次补贴金额较大的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中谷集团等。同时,各省要督促粮库在收到资金5个工作日内将拖欠款全部拨出。对于个别需要申请调整概算或者与验收挂钩的项目,有关省要抓紧上报调概申请,或者抓好验收及验收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信息来源: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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