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今天印发通知,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 近日,有媒体不断反映个别地区和企业在今年秋粮收购中存在农民“卖粮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人情粮”、“排长龙”、“打白条”、压级压价等现象,严重损害种粮农民利益,扰乱粮食收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通知要求,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的社会责任。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严格执行“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和“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等规定,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要切实承担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的主体责任,不得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拒收符合标准粮食,以及其他损害售粮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工人日报》(2015年11月20日 0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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