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宁夏地区粮食收购市场实际,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动作为,加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力度,稳步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全区粮食流通秩序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通过组织市、县粮食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赴外地参观、学习;集中组织各级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参加培训;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对模拟办案进行自评、互评方式举办自治区粮食流通执法现场培训班等方式,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现场执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二是统筹安排,加大粮食流通执法力度。按照《2021年粮食执法督查重点工作作战图》工作目标,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细化政策措施,着力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先后印发了《宁夏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自治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2021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21年自治区临时储备粮采购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区外调入粮食监管工作的通知》《12315热线海报》等文件和宣传材料,以“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为主线,制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督导责任人、督查内容、时限、工作对象,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逐步落实,粮食经营企业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三是主动亮剑,坚决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2021年,全区将粮食行政执法列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主动查案、办案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区办理粮食行政执法案件16个,办结率100%,尤其是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施“制定一个方案、形成一个清单、明确一个重点、严查一批案件、通报一批典型、营造一种氛围”的工作做法,取得了“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震慑力进一步增强、粮食流通软环境进一步优化”的明显成效。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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