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食局全力确保“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2010年12月31日 【字号: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新疆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把“关注民生、稳定价格、保障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粮食市场稳价保供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粮食部门提高对稳定粮食市场价格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提前安排部署好“两节”期间粮油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维护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加强粮食市场行情监测预警,指定专人对市场粮油价格定期监测,及时报送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及时分析预测区内外粮油供求形势及辖区粮油供需平衡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和决策依据;加强粮食应急工作,落实应急措施,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对本地粮油市场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研究、早安排,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局报告。

  三是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粮油供应工作,严格执行粮油购销政策,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和责任意识,在做好顺价销售同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稳定粮食销售价格,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市场粮源充裕、品种齐全、产品丰富,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困难企业的粮油供应情况,认真做好缺粮地区口粮供应,保证各族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四是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要及时会同发改(物价)、工商、质监、食品卫生等部门,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粮油交易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短斤少两、参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粮油市场流通秩序正常,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五是要求各地粮食部门继续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坚持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对农民愿意交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稻谷要做到应收尽收;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粮食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收购市场秩序。各地要抓住“两节”粮食销售旺季的时机,做好粮食销售工作,促进产销衔接,积极腾仓并库,为明年夏粮收购打好基础,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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