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统一安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炜分别于11月14日至17日、20日至23日带队赴陕西、江苏两省,就科学谋划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思路举措、督促指导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及秋粮收购、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开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临渭区、蒲城县、大荔县,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泗洪县粮食收购、储备、加工企业及粮油产品质检机构、物流码头、储备物资库区等单位,以及南京财经大学实地察看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情况,深入了解粮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检查督导大清查试点、秋粮收购进展情况,听取两省及相关地市县粮食部门、储备物资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期间,调研组围绕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召开四次座谈会,多层次听取省市县人大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粮食收购、储备、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农民的意见建议。 黄炜在调研中指出,立足于新时代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新的形势要求,一是要高站位谋划布局,深入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查找粮食行业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努力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新局面。二是要高标准组织落实,坚决摸清粮食库存底数。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严格程序要求,全面压实大清查工作自查、普查和抽查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大清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严要求执行国家政策,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要强化收购资金和运力保障,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现象。四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两决定一意见”,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特别是要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压实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粮食安全责任抓到位,确保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黄炜强调,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要立足于国家安全的战略定位,紧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规制主线,针对粮食安全保障涉及的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销售等环节,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总结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确保粮食安全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把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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